種什麽因就會收獲什麽果。人生遊戲就像投擲回旋鏢,人的想法、言行,最終會準確無誤的折回。
一件發生在我朋友身上的故事,可以印證這個法則。她說:“我從阿姨身上看到了因果報應,我對她說的話總會有人說給我聽。我不願待在家裏,一天吃飯時我對正在說話的阿姨說‘別說了,讓我靜靜的吃東西。’”
“第二天,我和一位女士共進午餐,我想給她留下深刻的印象,於是眉飛色舞地講話,結果她說‘別說了,讓我靜靜地吃東西。’”
這位朋友意識強烈所以因果循環很快得以體現。
懂得越多,責任越大。了解神聖法則而不使用,反而會受其責。“對上帝的敬畏是智慧的起源。”如果我們讀懂“上帝法則”,那《聖經》中的諸多章節含義便會更加清晰。
“主說,申冤在我,我必報應。”《聖經》裏的這句至理名言許多人可能誤讀,其實施展報複的是法則,而不是上帝,上帝是不會有怨恨之心的。在上帝的眼中,每個人都是完美的,是“仿照自己形象而造,”並給予他們“力量和尊崇。”
這是神聖意誌中人類的完美形象,隻是需要人類認知;認為自己是什麽,人就會變成什麽;認為能得到什麽,就會得到什麽。
“舉頭三尺有神明”是一句古老的諺語。
成敗悲喜,出現前人們已經能從思想意識裏窺見它們。害怕孩子生病的母親,期盼丈夫成功的妻子,都是這樣的例子。
耶穌基督說:“了解真相吧,它能讓你解脫。”
於是,我們了解了神聖法則,並從中得以解脫(即使麵對不幸遭遇)。
順從先於掌控,人若順從法則,法則也會順從人。使電服務人類必先順從電的特性,違背特性,電就會變成人類殺手。思想的法則亦是如此。
有位女士強烈地想得到一座本屬於朋友的房子,而且她經常想象自己住在裏麵的畫麵。時光流逝,房主身亡,她如願得到了房子。數年之後,她想到了神聖法則,於是問我:“你覺得我與他的死有關嗎?”我答道:“有關,你的欲望太過強烈,萬事都為它讓路,但你也付出了代價,不久前你心愛的丈夫英年早逝,這幾年中房子對你來說隻不過是高昂代價的卑微見證者罷了。”原房主和她丈夫都成了因果循環法則的受害者。這位女士本應這樣祈禱(強烈想得到房子的時候):“萬能的主,請賜給我同樣漂亮的房子,那座聖意中屬於我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