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而言之,我們希望農民可以為拯救土地作出貢獻,對他們來說,很多事情是舉手之勞,而且他們能做的也隻有那些。如果一個農夫砍倒了山坡上大部分的樹,將牛趕到空地上吃草,任由山坡上的泥土被雨水帶走,隻有他在別的地方表現得當,那麽依然會得到人們的尊重。如果他在自己的地裏撒石灰,改進耕作方法,那麽他依然可以領取關於土壤保護的所有津貼和特別待遇。這裏原本是一個美麗的地區,可是由於運作不合理,後果被破壞了。究其原因,是我們太過膽小,而且急於求成,沒有向農民解釋清楚他們所承擔的義務的重要性。如果缺乏道德良知,那麽義務就不會被執行。而我們所要做的,就是將社會良知推廣到土地保護方麵。
隻有我們改變體製觀念、信仰程度、個人愛好等方麵,從內在開始改變,才能促進倫理規範的變化。當前,自然資源的保護並沒有涉及到這些方麵,這是比較明顯的事情,原因就在於,自然資源保護尚未進入哲學和宗教的視野。我們試圖將自然資源保護工作變得簡單,卻沒想到弄巧成拙,讓這些工作變得更加複雜、微不足道。
土地倫理的替代品
當曆史需要麵包,而我們卻給了它一塊石頭時,我們總是想盡招數解釋這兩者之間是多麽的相似。接下來,我會為大家介紹一些“石頭”,它們取代了土地倫理這塊麵包。
當自然資源保護的基礎建立在經濟目的上時,會隨之產生一個必然的缺點,那就是該係統中的多數成員沒有經濟價值。野花和燕雀就是這樣個一個例子。威斯康星州有超過兩萬兩千種本土動植物,然而其中是否有百分之五可以當做肥料、食物或提供其他經濟用途?對此我們持懷疑態度。但無論如何,它們都是整個生物群落的成員。在我看來,生物群落要保持穩定,就必須先保持完整,而這就是那些動植物存在的理由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