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俗話說:“年過40歲的人,所有的事情大半都已經曆過,再不會有什麽值得喜悅的事了。”
經過長期的組織策劃,在許多人都認為有此必要的情形下,一個全國性盲人機構終於成立了,時值1921年。賓夕法尼亞州盲人協會會長是這一計劃的發起人,在俄亥俄州舉辦的美國盲人企業家協會的年度總結會上,正式通過了這項決議。
紐約的M. C. 麥格爾先生是該會的首任會長。麥格爾先生在開始時完全靠朋友們的資助經營此協會,1924年起,協會改變方針,決定向社會大眾籌募基金,因此希望我和莎莉文老師共襄義舉。
對於那種為了募一點兒錢,而必須四處奔波的日子,老實說我實在害怕了。當我獲悉他們的計劃時,雖然覺得用心良苦,可是心裏依然有點不太樂意。然而,不樂意歸不樂意,我心裏非常清楚,依照當時的情況,如果沒有社會大眾的捐助,任何慈善團體或教育機構都無法繼續生存。為了所有盲人們的福利,我無論如何也得勉為其難地盡力去做。於是我又開始進出於形形色色的高樓大廈,坐著電梯忽上忽下地去演講了。
這項勸募基金的目的,在於幫助盲人們學到能夠自立的一技之長,而且提供他們一展所長的場所;另外,也要幫助那些有天賦而家境貧寒的盲人,讓他們的才能得以發揮,譬如那些有音樂天賦,卻因家貧買不起鋼琴、小提琴等昂貴樂器的。事實上,這類被埋沒的天才委實不少。
從那時候開始,前後大約3年左右,我跑遍了全國的每個角落,訪問過123個大小城市,參加過249場集會,對20多萬聽眾發表過演講。此外,還動員了各種團體與組織,如報紙、教會、學校、猶太教會堂、婦女會、少年團體、少女團體、服務社團及獅子會等,他們都經常集會募款,大力讚助我們的運動。尤其是獅子會的會員,他們對殘障兒童的照顧真是不遺餘力,對盲人也給予同樣的關愛,因此,募款工作幾乎成為會員的主要活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