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在心裏歌唱(英文愛藏雙語係列)

第24章 這就是紐約 (3)

字體:16+-

The terrain of New York is such that a resident sometimes travels farther, in the end, than a commuter. Irving Berlin’s journey from Cherry Street in the Lower East Side to an apartment uptown was through an alley and was only three or four mile in length, but it was like going three times around the world.

假使有誰求取孤獨和退隱這樣奇怪的獎品,紐約同樣會大方地讓他達成心願。正是因為這種大方的氣質,各方的人士才匯集到紐約城。曼哈頓的居民大多是外鄉人,他們從很遠的地方搬到這裏,為的就是探尋夢想的家園、自身價值的體現或某些或大或小的抱負。紐約的神秘之處恰恰在於創造了各種看似不可能的可能。它可以毀滅一個人,也可以讓這個人飛黃騰達,這完全由運氣主導。假如一個人不願意祈求好運,那他最好不要來紐約生活。

紐約濃縮了藝術、商業、體育、宗教、娛樂和金融的精髓。在這袖珍般的土地上,角鬥士、布道者、推銷商、演員、證券投機者和商人等紛紛亮相,展示著自己的本領。它處處顯露出揮之不去的傳統氣息,因此不管你坐在紐約的哪個地方,你都可以感受到偉大的時代和各種豐功偉績、千奇百怪的人物,以及事件所帶來的震撼。此時在三十二攝氏度的高溫下,我正坐在紐約城中一間燥熱的酒店房內。在這間懸在半空的房間裏,空氣好像靜止了一般,但我的情緒不明來由地被周圍散發的某種東西所影響。

我清楚,自己所在的地方離魯道夫·瓦倫蒂諾的長眠之地有二十二個街區;離內森·黑爾英勇犧牲處有八個街區;離當年厄內斯特·海明威拳打馬克斯·伊斯曼的出版大樓有五個街區;離沃爾特·惠特曼奮筆疾書為《布魯克林之鷹》撰寫評論的住所有四英裏;離維拉·凱瑟搬來紐約從事“內布拉斯加”係列作品寫作之時所住的大街有三十四個街區;離馬塞林過去表演雜耍的馬戲場僅一街之隔;離當年曆史學家裘·古爾德在眾人麵前腳踢收音機的地方有三十六個街區;離哈裏·肖槍擊斯坦福·懷特的地點有十三個街區;離我以前做引導員的大都會歌劇院有五個街區;離當年克拉倫斯?戴的懺悔之所——顯聖殿,也僅一百一十二個街區(僅舉幾個例子)。正是由於這些原因,此時,我或許就待在那些尊貴而值得懷念的人曾眷戀過的地方。或許,在那些酷熱、窒息的午後,他們中的某些人——雖然寂寞無聊——卻曾經和我一樣在這周圍的景色中**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