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播:今夜有约

第四章 失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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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我如愿的租到了那间位于顺义路的房子。

房子在三楼顶层,很小的一间,只有八平米,主人家为我准备了一张单人床,另外还有一张书桌,我把自己的行李往上一铺,再买来几样生活用品,就算是一个临时的家了。

在陌生的出租屋里,楼下的房东太太是一个耐不住寂寞的女人,白天的麻将声,晚上的音箱声,把陈旧的屋子抖得灰尘扑扑地往下掉,我时常用棉花塞住耳朵,闭上眼,进入一种半醒半睡状态。

一个人无所事事的时候,寂寞就像一根细细的针,扎得我的身心生生地疼。

陈宇文,林一明,封程远……一个个影响了我生活的男人都会在我的脑海里浮现,想着想着我的眼泪就忍不住流出来。

我开始过上一种独来独往的生活。每天下班,华灯初上,就开始去网吧,泡在虚无的网络里,听一些伤感破碎的歌曲,读一些曲折婉转的文字,和一些陌生人聊天,或是玩着一些小游戏,夜晚就像微凉的风,吹拂过面毫无知觉。

我也曾在深夜回家的路上担惊受怕,害怕遇上歹徒,但有时候我甚至希望能够遇上歹徒,因为我觉得自己的生命好像没有了意义,要不是为了父母,我都不知道自己会不会活下去。

姐姐每天都给我打电话。现在最关心我的也许就是姐姐了,她总是说她最需要我,我不在田县她感到很失落。姐姐就是我的精神支柱,她对我的爱就像娟娟细流,抚慰着我的心伤。

我在电视台呆了两个星期,只录制了两期节目,其中一期是为六一国际儿童节录制的,这次我没有穿那厚厚的白兔装,而是穿上了可爱的悠闲装。

电视节目播出后我也看了,感觉挺不错。但我知道,过了这一期,我又将在那身白兔装里继续我的工作。

在这期节目里和我搭档的人,大家都已经认识了,他就是蓝良朋。

蓝良朋是主动要求到少儿部来实习的,当然我当时并不知道他完全是因为我。他来报到实习的时候,我才知道他是蓝茉儿的弟弟。

在主持节目休息的过程中,蓝良朋给我递上一瓶水,悄悄的凑到我的耳边说道:“你不要住在顺义路了,那里不安全,改天我帮你找间好点的房子。”

我诧异地看着他,问:“你跟踪我?”

蓝良朋脸一红,说道:“我绝对没有,是偶尔碰上的,我没敢打扰你。”

我知道他在说谎,不高兴地问道:“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蓝良朋又笑了,他的白牙很好看。他说道:“真的是凑巧遇上的。你怎么会住在哪种地方呢?你真是让我觉得越来越神秘。”

“我没什么神秘的,只是你们把我想的过于神秘罢了。”我冷冷地答道。

“不,我不相信,我一定会把这个迷解开的。”蓝良朋自信的说。

我说道:“那你请便吧,希望你不要干涉我的私生活,请你以后别再跟踪我。”

“单红雨,我真的让你那么讨厌吗?何必发火呢,大家都是朋友。”蓝良朋似乎受了伤,小男孩就是这样容易受伤。

蓝良朋这样的男孩子,好奇心当然是免不了的,但我怎能为了满足他的好奇而给自己添麻烦呢。

我严肃地对他说道:“我有我的隐私权,请尊重我,也尊重你自己。”

蓝良朋歪着头看了我一下,说道:“好吧,我尊重你。”

我看到他的眼圈儿红了,好像有些委屈。但我管不了这些,现在我要保护自己,也只能伤害别人。

我可不希望蓝良朋把我的事说出去,我不想让台里的人知道我有多么可怜,那样他们会更加看不起我的。

节目录制完了,收工的时候蓝良朋又凑到我身边,悄悄说道:“我请你吃饭吧,算是给你赔不是。”

我偏着头看了他一眼:“赔什么不是啊,你又没有做错什么。”

“当然做错了。你说的对,我不该跟踪你。但是你真的就像一块磁铁,吸引着我,让我时刻都想解开你身上的谜底。单红雨,能给我个道歉的机会吗?”

他看着我的目光有些迷离,但他的邀请很真诚,我知道如果自己驳回他的邀请,以后就不可能和他成为朋友了,而现在的我,最需要的就是朋友,因此便点了点头。

在我点头的那一瞬,我看到了蓝良朋眼里闪出光一样的欣喜,我不知道自己同意蓝良朋的邀请是对还是错,因为他还是一个没有毕业的大男孩呢,我怕别人会误解我们。

下了班,蓝良朋在众目睽睽中用摩托车带着我离开了电视台。

我看到同事们的惊讶眼神一直追随着我们,直到摩托车消失在电视台门口。

不知道为什么,那一瞬间,我心里竟然闪现出一种从未有过的邪恶快意。

他们不是觉得我是个传奇人物吗?那就让我变得更传奇吧,对于现在的我,没有什么比这更刺激的了,我想让这一切都成为尖针,不停地扎在我的心上,让那上面起满老茧,让我彻底老去。

蓝良朋带着我去吃川味火锅,他说这是他的最爱,不但价格便宜,而且味道醇正,最主要的是他喜欢那种大排档热烈的气氛,他说我的外表过于冷漠,需要用辣椒刺激一下,看我能不能变得热情起来。

我还能变得热情似火吗?现在的我,早已心如死灰,要想再振作起来,太难了。就连我的手机铃声,也由原来的《甜蜜蜜》,改成了现在的《铁窗》,我的心情,就像歌里唱的一样:

我的心早已经一片黑暗

再没有什麽是可以点燃

我只剩眼角的一滴泪光

怎能把这世界照亮

……

蓝良朋是不会懂的,他还只是个孩子,他就是对我好奇罢了。

他不但帅气,而且笑起来很阳光,也许这是我愿意和他在一起的原因。因为现在的我,再不接触这些,心灵真的会在六月的梅雨里霉烂。

有时候我希望自己整个的霉烂掉,那样我就可以不再去面对这无奈的一切。

只要我的生命还有一丝气息,我就还要面对林一明,面对退婚,面对父母的哭泣,面对世人的嘲笑……

在单位里我总是在强言欢笑,尽量的伪装着自己,故弄玄虚,希望把自己扮演成人们传说的那个神秘人物。

除了工作必须接触的几个人而外,我几乎不去主动的和谁交流。

这一晚吃过饭,蓝良朋还不让我回家,非要带我去K歌,他狂傲地说自己唱的歌比张学友唱的还好听。

我想都没想就同意了,因为回到我的那个宿舍去也是寂寞难耐,不知道要怎么打发这可怕的时间。

请大家原谅我吧,在我的骨子里,的的确确存在着一点任性和自私的,不然也就不会有那么多故事发生。

特别是对于蓝良朋这样一个还没有毕业的大学生,我的确不该和他有什么爪噶。

但我太孤独了,也太寂寞了,除了努力的学习业务之外,我的业余时间几乎都是一片空白。

在那间什么也没有的出租屋里,在这个梅雨季节,我觉得除了那窗外的雨还在想着我(我的屋子裂了一条缝,一下雨就滴雨),再也没有人会想起我了。

细数我过去在白杭市里认识的人,林一明就好像消失了一样,悄无声息,不知道他要和我退婚为什么不早些提出来,我家还差他三万块钱的彩礼呢。

而陈宇文则安心的当他的董事长女婿,再也没有给我来过电话。

封月月原来还说我调到了白杭市就有时间来往了,可现在根本就不见她的影子,我也对她挑拨我和林一明的关系有意见,懒得理她。

剩下的就只有封程远了,自从上次给我发过短信之后就再也没有联系了。

我的手机里还存着他的号码,就是手机也是他给我的。有时候我无聊的把玩着手机时,也会想要不要拨通他的电话,感谢人家一番,但我没有勇气,因为我身无分文,用什么去感谢人家呢,还是等发工资再说吧。

因此在蓝良朋这里,我真的任性了,他要唱歌给我听,我就上了他的摩托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