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條件養育

撤回愛的後果

字體:16+-

在後邊一章中,我會詳細闡述可以取代“暫停”的辦法。但現在讓我們回歸細致分析“撤回愛”的整體概念。對於許多人來說,首先要問的是這種養育技巧是否有效。不過我要重申的是:這個問題遠比看起來更複雜。我們必須質疑:“什麽叫做有效?”——我們還必須要在孩子行為的暫時改變與其對孩子造成長期深遠的負麵影響之間作衡量。換句話說,我們需要高瞻遠矚,需要看清隱藏在可見行為之下的真實情況。記住,前一章提到的大學生調查已發現,有條件的愛可以成功改變孩子的行為方式,但代價也是慘重的。這一點也尤其適合於愛的撤回。

以下描述來自一位我們稱為“李”的低齡兒童的家長:

以前發現李開始淘氣時,我真的不必非要用剝奪特權的方式去威脅他,甚至不用提高自己的聲音,我隻需冷靜地宣布我將離開房間,有時我必須要做的隻是走到房間另一角,遠離他,並且說我會等到他停止喊叫、抵抗或其他任性舉動。大多數時候這一招都十分靈驗,他會哀求我“不,不要!”然後立即安靜下來,乖乖聽我的話。起初我就此認為這種靈巧的處理方式就足夠了,無需懲罰,就能看到自己想要看到的結果。但我卻禁不住總是想起孩子眼中流露出的恐懼,我漸漸意識到自己的所作所為對於李來說與懲罰無異——或許隻是象征性的,但對於他來說仍十分可怕。

一項旨在研究撤回愛的效應的調查結果可以從根本上支持這位家長的結論:其有時看上去有效,但不意味著我們就應該采用。20世紀80年代初,兩位來自美國國立精神衛生研究院的研究人員對1歲左右兒童母親的養育行為進行了觀察,發現“愛的撤回”——故意忽視孩子、強迫與孩子身體隔離——似乎一般都會與其他技巧結合使用;先拋開其他手法不說,無論其是解釋還是掌摑,總之加入了“愛的撤回”,就會更容易讓這些低齡兒童順從母親的意願,至少是暫時順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