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他們趕到法庭時,紅心國王和紅心王後正坐在寶座上,周圍被一大群各種各樣的小鳥和野獸圍著,就像一整副撲克牌。紅心傑克站在他們麵前,被鏈條鎖著,兩邊各有一名士兵看守著。國王旁邊就是那隻白兔,一手拿著喇叭,一手拿著一卷羊皮紙文件。法庭正中有一張桌子,上麵放著一大盤餡餅。餡餅十分精致,愛麗絲一瞧就覺得饑餓難忍。她想:“真希望案子能快些審完,好讓大家吃點兒點心。”但是,看起來似乎並沒有這種跡象。於是,她隻好東張西望來打發時間。
以前,愛麗絲從來沒有到過法庭,隻是在書上讀到過。她對自己能將這裏的一切叫得上名字而有些得意。“那是法官,”她對自己說,“因為他戴著假發。”
應該說明一下,那位法官就是國王。由於他在假發上又戴了王冠,所以看起來很不順眼,而且肯定也不舒服。
“那是陪審員席,”愛麗絲想,“而那十二隻動物(她不得不稱之為‘動物’,因為有的是獸類,有的是鳥類),該是陪審員了。”這最後一句,她對自己說了兩三遍,很引以為驕傲。因為在她看來,幾乎沒有像她這樣年齡的女孩,會懂得這麽多的。哪怕是說“法律審查員”,她們也不會懂的。
十二位陪審員全都在紙板上忙著寫什麽。“它們在那裏幹什麽?”愛麗絲低聲地問獅身鷹麵獸,“審判開始之前,它們不應該有什麽要記錄的。”
獅身鷹麵獸低聲回答:“它們在記自己的名字,怕在審判結束前忘掉了。”
“這些蠢家夥!”愛麗絲不滿地高聲說,但立刻就住了口,因為白兔正在高喊:“法庭肅靜。”這時,國王也戴上了眼鏡,迅速地掃視了四周,想找出誰在說話。
愛麗絲在那些陪審員背後偷偷看它們在寫些什麽,結果發現所有的陪審員都在紙板上寫下了“蠢家夥”。有一個陪審員甚至不會寫“蠢”字,請求鄰座告訴它。“不用到審判結束,它們的紙板準會寫得一塌糊塗!”愛麗絲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