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東今年十六歲,在鄉鎮一中讀高二,住在何英才的房子裏,雖然沒有血緣關係,但兩人的感情很好。張一禮失蹤那天,何英才回了一趟家。
“何英才在家做了什麽嗎?”李峰林問張東。
“沒做什麽。”張東叫何英才“爸爸”,“爸爸將家裏打掃了一下。我們吃了飯,還跟往常一樣。”
“打掃?”大象看向家中擺設,視線停在客廳的電視櫃台上,玻璃櫥窗裏麵那個潔白的骨灰盒,上麵貼著張真苓的照片。
“你爸爸經常擦拭那個骨灰盒嗎?”大象問張東。
“對,每周基本會擦一遍。”張東回。
大象私底下跟李峰林商量,李峰林也認同,假設何英才拿了張一禮的銀行卡,那很可能會將卡藏在骨灰盒裏。“像找銀行卡這類東西是最難的,嫌疑人總能有千奇百怪的藏匿辦法,但我們現在還沒有何英才犯罪的直接證據,嚴格來說,在流程上沒法申請搜查令,隻能越低調越好。”
“我跟張東到外麵聊一下。”茜茜說,“你們對骨灰小心一點。”
大象跟李峰林戴上白手套,從廚房拿了一個鐵盤,仔細將骨灰倒在盤上,並沒有找到銀行卡。他們旋即將骨灰又倒進盒中,端放進櫥窗內。
“沒轍了。”郭乘鵬說。
“我們來做個換位思考,”大象說,“我們將自己代入某個劫富濟貧的人物裏麵去,對於劫富濟貧這個舉動,很多人會認為是英雄之舉,殺了為非作歹的富人,將財產散發百姓。但是在當事人之中,他最主要的目的是否是實施自己的報複,殺掉那個人。”
麵對大家的疑惑,大象又解釋道:“就是說,窮苦的我,曾經被一個富人欺負了,我恨他,於是殺死了他。為了抵消掉我殺人、偷竊的罪惡感,為了將犯罪行為合理化、正義化,我將盜取的銀兩全部散發掉。這樣,從結果來看,我就是為民除害。”
“你的意思是,何英才可能將這些錢給捐了?”李峰林問。
“不是,我的意思是,我殺了人,拿了他的錢,為了消減罪惡感,讓自己心安理得,我會將這些錢以補償的名義給那位應得的人。”大象說。
“我正好就聯想起一個現實事例,”任煒附議,“我們宿舍之前兩個室友打架,一位室友的鞋子在打架途中破了。後來他們和好了。這事過了一學期吧,有一次其中一位室友放在**的三百塊不見了,這事到現在都是個懸案,但經你這麽一說,我覺得那個曾經打架鞋子壞掉的室友很可能就是偷錢的人,因為偷竊事件發生不久,我發現他就換了一雙新鞋。”
“對,雖然可能不是那位鞋子破了的室友偷了錢,但這能很清晰地解釋,怎樣將犯罪行為合理化。”大象說,“心路曆程是這樣:你曾經弄壞了我的鞋,我偷了你的錢,我雖犯了罪,但你有錯在先,為了消除我心中的不安,我買了一雙新鞋,就當作是你對我做出的賠償吧。”
“張真苓。”李峰林說,“張一禮造成張真苓的悲慘人生,何英才如果拿了張一禮的錢,會將這筆錢用在張真苓身上。”
“這筆錢現在還沒機會用,藏起來,最可能會先藏在與張真苓有關的事物裏。”大象說,“這也是我剛才懷疑將卡放在骨灰內的緣故,但並沒有找到。”
“張真苓已經去世了,無法成為被補償者,會不會將卡給了她兒子張東,藏在張東的房間內?”任煒說。
“怎麽對房間裏的東西進行搜索呢?”大象疑惑。
“你們查吧,我剛才在外頭跟張東說了,我說我們懷疑你爸爸犯罪,殺人。他保證他爸爸絕對不會做這樣的壞事,從何英才對他媽和自己的態度就清楚,張東說我們可以隨便查,隻要不要太野蠻。還有,”茜茜看向李峰林,“如果最後什麽都沒有查到,請將何英才放出來,並且需要李隊長的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