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理如同算術,盡可能多找出被隱藏的項,最後導出結果。
“以此案情況來看,何英才在最後關頭撒謊,除非是出於包庇某人的目的。但現場沒有第二人,從各方麵線索來看,他百分百是這起命案的凶手。那他撒謊到底為了什麽?”李峰林疑惑。
一道算術,最重要當然是得出最終值。如同一樁迷案,最重要是找到凶手。
當犯罪的等式成立,構成方程,這時的難點就會變為,怎麽解出方程中的未知數。
“動機。”大象說,“何英才撒謊,是為了混淆他的犯罪動機。”
“怎麽說?”李峰林問。
“何英才無疑是殺人凶手。”大象說,“現在,我們根據這個確認的謎底,來做逆向反推。開始之前,我想問下李隊長,何英才是否身患絕症。”
“沒有,”李峰林撓撓頭,“從他體檢報告來看,他身體健康得很。”
大象看向大家,“那你們不覺得那封寫給張東的信很奇怪嗎?代入何英才的處境中,什麽情況下你會給自己的兒子寫這樣一封信?”
“他知道自己要死了。”郭乘鵬說。
“問題就出在這裏。”大象說,“一個還要活著的人,隻需藏好錢,等風聲過去,無須寫信告知。但信中明確透露的訊息是,我命不久矣。包括最後那句‘我們都很愛你’,他將自己與已經去世的張真苓合並為‘我們’,說明在何英才的意識裏,他是站在逝者那邊的。何英才知道自己要死。”
“有沒有可能是他認為,自己的凶手身份會很快被識破,寫信是有備無患。”茜茜問。
“如果信是在警察找上門後寫的,有這個可能。”大象答,“但這封信是何英才毀屍滅跡後就寫好的,他明確知道張一禮是一個無人際關係的人,殺他無後顧之憂。那時沒人懷疑他,所以這個行為更像是寫遺囑,他有自殺的打算。”
“嗯,真如你所說的那樣,何英才是做了自殺的打算,他已經報了仇,或者良心過不去,決定自殺抵罪。我認為這解釋得通。這跟他的撒謊有什麽關係嗎?”李峰林問。
“一個決定想自殺的人,麵對警方的懷疑,他會直接攤牌,不會做多餘的抵抗。”大象說。
“認罪代表他要交出私藏的巨款,錢是他抵抗的理由。”李峰林說。
“李隊長,假設我是凶手,我提前供認了罪行,然後說我將張一禮的隨身衣物銷毀了,你還會將精力放在搜尋這筆錢上麵嗎?你們可能會凍結張一禮本人的所有賬戶,但錢存在張一禮去世妻子的卡裏。也就是說,何英才一開始就供認,錢被搜出來的幾率其實比抵抗時小得多。”
“這不代表凶手也會這麽考慮,”李峰林示意,“你先接著說。”
“殺掉一位無人際關係的仇人,本來是一件解恨的事。但何英才卻起了自殺的念頭。這是矛盾一。一個要死之人,麵對警方的問詢,認罪完全是順水推舟的事,卻還不斷抵抗,這是矛盾二。承認殺了人,事後卻在細節處說謊,這是矛盾三。”大象停頓,說道:“要解決這些矛盾,就要找到何英才犯罪的真正動機。要找出他的動機,須先厘清何英才處理屍體過程中的疑點。”
見大家沒有問題,大象接著說:“處理一具無人際關係的屍體,有一百種更輕鬆隱蔽的方法,比如埋了。但何英才先肢解,再絞成肉泥,最後分裝扔到江內。而且,注意,威和肉廠外頭就有一條汙水河,臭氣熏天,蒼蠅、老鼠和野狗聚集。正常的做法是把已分辨不出屍體特征的肉泥隨手扔進河中,混淆在這些腐爛物中,但何英才在口供裏說,他特地將屍體肉泥扔到家附近的江裏。多做一道工序,就多一道風險。況且扔進江裏,完全沒必要將肢解的屍塊再絞一遍。絞肉看起來是風險最大並且最無意義的一項,而帶回家再丟棄更是毫無必要。”
“我記得你之前的解釋是,殺他、肢解還不足以平何英才對張一禮的憤恨。”郭乘鵬說。
“這是當時案情陷入僵局時的穿鑿附會。”大象說,“現在,如果沒猜錯,有一個被我們忽略的事實,將變作真相,解開所有謎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