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崩潰

寬鬆埋下了禍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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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金融學理論中,有一種觀點認為,爆發金融危機的根本原因是金融自由化引發的資產價格泡沫。

所謂金融自由化,顧名思義,就是監管機構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放鬆對銀行、證券公司和投資銀行的監管。於是,這些金融機構就開始肆無忌憚,甚至胡作非為,在激烈的競爭中,為了搶占市場努力製造一些規避監管的工具和手段,從事一些高風險、高回報的業務。如果此時有大量熱錢在全球範圍內流動,國內的高回報就會吸引大量國外資本進入,加劇國內流動性過剩的局麵,對資產泡沫的形成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從美聯儲成立到1929年大崩潰之前,美國的信貸和貨幣供給整體上不斷增加,過剩的流動性推高了資產價格,為最後的崩盤埋下了禍根。

——銀行數量增多,參與到資本市場中。

機構層麵上,監管對於機構炒股這件事並沒有任何限製條件,銀行、信貸公司、投資銀行等中介機構紛紛迅速投身到這門賺錢的生意中。

20世紀20年代,銀行業十分發達。金融機構收入由1919年占私人生產收入的2.2%增長一倍多,至1929年達到4.6%。銀行的資本與公積金總額從1919年開始,在十年中增長了一倍。美國公開發行的公司債券和票據從1920年的261億美元增長到1928年的471億美元,聯邦公開證券的發行量從118億美元增加到336億美元。

這種速度與規模的增長,並不是來自於銀行的行業集中程度提高和整體實力增強,而是來自於銀行數量的增多。1900年,銀行的數量為12427家,1920年有多達29000家銀行,1921年為30456家,大蕭條前曾超過33000家……

麵對上漲的股市,銀行組建投資機構,雇用大量推銷員,大型投資活動讓人眼花繚亂。包括銀行在內的金融機構,很願意將剩餘資金拿出來炒股。在大崩潰之前,銀行以股票和債券為抵押,貸給經紀人的款項就達到了85億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