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的女儿

第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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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卡拉丁再度出现在病房的那天下午,格兰特一直走到窗户那边再走回来,他是如此意气风发,使矮冬瓜不得不提醒他这是任何一岁半的小孩都会做的事。但今天没什么可以减弱格兰特的兴致。

“你以为我会在这里待上几个月,是不是?”他洋洋得意地说。

“看到你迅速康复我们也非常高兴,”她拘谨地说,“我们当然也非常高兴,你的床位空出来了。”

然后她嗒嗒的脚步声,她的金发和浆得笔挺的制服,都慢慢地消失在走廊上。

格兰特躺在**,以近乎慈悲的心情看着他这小小的牢房。一个站在北极或一个站在埃弗勒斯峰顶的人,都不会拥有一个在**躺了几星期的人站在窗边时的那种心情。格兰特大约就是这样的感觉。

明天他就要回家了,回家去接受汀可太太的服侍。每天有一半的时间他必须躺在**,走路时也必须撑着拐杖,但至少他再度拥有了自主权,不必听从别人的命令,不必受限于半吊子的效率,也终于摆脱了来自别人泛滥的怜悯。

未来一片光明。

威廉斯警官在埃塞克斯办完杂事后顺道来访,他已经把他的兴奋之情毫无保留地向威廉斯倾吐了一遍,现在他渴望玛塔的到来,好让他在她面前展露他重新寻回的英姿。

“史书看得怎样了?”威廉斯问。

“好极了。我已证明它们全是错的。”

威廉斯咧开嘴笑着:“我想有法律禁止这样做的,”他说,“情报局一定不喜欢这样。最后会变成叛乱罪或有辱女王什么的。现在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如果我是你的话我会小心一点。”

“我再也不相信我在史书里读到的东西了,在我有生之年,帮帮我吧。”

“你必须找出一些例外,”威廉斯固执地指出,“维多利亚女王是真的,我想凯撒也真的侵略过英国。还有1066年(诺曼第人于1066年入侵英国——译者注)。”

“我开始对1066年的事深深地感到怀疑。我看你最近一直在忙埃塞克斯的事,那是个什么样的家伙?”

“一个彻头彻尾的小浑蛋。自他9岁开始偷妈妈的零钱之后一直没有人对他凶一点。如果有人在他12岁的时候好好给他一顿鞭子或许可以救他的命。现在在杏花开之前他就得被处死了。今年春天会来得比较早,过去这几天傍晚我都在花园工作,既然白天已经变长了。对于再度呼吸到新鲜空气你一定会感到高兴的。”

然后他离开,乐观、清醒而且冷静,就像一个在年幼时好好挨过一顿鞭子的人应该表现的那样。

格兰特非常渴望见到来自外面世界的其他访客,他即将再度成为他们其中的一分子。于是当他听到门口那熟悉的局促不前的脚步声时,他高兴极了。

“进来,布伦特!”他兴奋地叫着。

布伦特进来了。

不过进来的布伦特却不是上次走出去的那个。

上次走出去的时候兴高采烈,有着刚被激起的满腔壮志。

现在他再也不是拓荒者卡拉丁,那开路的先锋了。

他只是个清瘦的男孩,穿了件非常长、非常大的外套。看起来年轻,受了惊吓,而且怅然若失。

当他踏着无精打采的步伐走过来时,格兰特也不禁失措。今天他那像邮袋一样大的口袋里也没插着一叠笔记纸。

喔,格兰特豁达地想:至少这档子事儿的过程是有趣的。一定中间有了什么障碍。人们不可能以愉快的业余心情去做严肃的学术研究,同时希望借此证明些什么。我们不会期望一个业余的家伙走进警察局就破了个案,打败一群职业警察;所以他为什么要认为自己比史学家还聪明。他想要证明他看画像所下的判断是正确的;他想要洗刷自己误将该坐在被告席的放到法官席的耻辱。但他得接受自己的错误,并且喜欢它。也许是他自找的。也许,在他内心深处,他对他自己视人的眼光已经越来越沾沾自喜了。

“哈罗,格兰特先生。”

“哈罗,布伦特。”

事实上这件事对这个大男孩的打击更大。他还在期盼奇迹发生的年纪,他还在会对气球爆炸感到惊讶的年纪。

“你看起来很忧伤,”他喜滋滋地对男孩说,“有什么事情不顺利吗?”

“每一件事。”

卡拉丁坐在椅子上瞪着窗外。

“一些该死的麻雀不会让你心情不好吧?”他焦躁不安地问。

“怎么回事?你发现早在理查死前,就有关于男孩失踪的传言了吗?”

“喔,比那糟多了。”

“喔,有文字记载?一封信?”

“不,完全不是那么回事。是更糟的事情,更——更根本的问题。我不知道怎么告诉你。”他生气地瞪着嘈杂的麻雀,“这些该死的鸟。我现在永远也没办法写那本书了,格兰特先生。”

“为什么不能,布伦特?”

“因为那不是什么新鲜事了。每个人都一直知道那些事情。”

“知道?知道什么?”

“知道理查根本没有杀那两个男孩,还有其他所有的事。”

“他们已经知道了?从什么时候开始?”

“喔,好几百年了。”

“振作点,小家伙。事情发生到现在也不过400年。”

“我知道,不过没什么不同。人们知道理查是清白的已经好几百年了——”

“你可不可以停止那样尖酸刻薄的口气而理智点儿。什么时候开始——第一次有人为他翻案?”

“开始?喔,什么时候可以开始就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那是什么时候?”

“都铎王朝一结束就可以安全地谈论这事儿了。”

“你是说斯图亚特时代吗?”

“是的,我想——是的。有一个叫巴克的人在17世纪的时候写东西为他辩白,18世纪的时候是贺瑞斯·沃波尔,19世纪是个叫马克汉的人。”

"20世纪是谁呢?”

“据我所知没有。”

“那你去写又有什么不对吗?”

“那不一样,你不明白吗?那就不是一个大发现了!”

他用力地说出“大发现”这三个字。

格兰特笑着看他:“喔,少来!大发现岂是随手可得的?如果你不能当一个拓荒者,何不领一支十字军?”

“十字军?”

“当然。”

“对抗什么?”

“汤尼潘帝。”

男孩脸上的空虚消失了。他蓦地露出笑容,像刚刚看了一个笑话。

“这是最该死的蠢名字,不是吗?”他说。

如果人们在350年前就知道理查没有谋杀他的侄子,而今天的教科书却还这么白纸黑字丝毫不加考证地说是他杀的,那么我看汤尼潘帝的情况实在太严重,该是你出手的时候了。”但我能做些什么,既然像沃波尔那样的人都失败了?”

“有句成语说水滴石穿。”

“格兰特先生,现在我觉得我仅是一滴微弱得不得了的水滴。”

“看看你,我不得不说你。我从来没见过这样自卑的人。这样是没办法激起英国大众的注意的。你必须赋予它该有的分量。”

“因为我以前从未出过书,你是指这个吗?”

“不,那一点关系也没有。毕竟很多人的第一本书就是他们写过的最好的书,那是他们最想写的一本书。不,我是指所有那些在离开学校之后没有再读过一本史书的人,会觉得自己有资格去抨击你的著作。他们会指责你为理查漂白,‘漂白’是个具有贬抑性的字眼而‘翻案’却不是,所以他们会称之为漂白。有些人会查《大英百科全书》,然后觉得自己更有资格介入这件事情。这些人会杀了你而不光是骂骂你而已。不过真正认真的历史学家却懒得看你一眼。”

“老天,我会让人们注意到我!”卡拉丁说。

“帅啊!听起来好像你已有了建立帝国的士气。”

“我们没有一个帝国。”卡拉丁提醒他。

“喔,有,你们有的,”格兰特平心静气地说,“我们的帝国和你们的帝国之间唯一的差别是,你们是经济实力上的帝国,在某一个层面来说,而我们则是在全世界拥有大大小小的土地。在你得知自己并非原创的可怕消息出现之前,你已经写了一部分了吗?”

“是的,我写了两章。”

“你把它们怎么样了?你没把它们丢掉吧?丢了吗?”

“没有,差一点儿。我差一点把它们丢进火炉里。”

“为什么没丢?”

“那是个电炉。”卡拉丁轻松地伸展他的长腿开始笑着,“老兄,我已经觉得好多了。我等不及要把一些事实塞进英国老乡的嘴里。卡拉丁一世的血正在我体内澎湃。”

“听起来你已经热血沸腾了。”

“他是伐木工人里最无情的老恶棍。一开始他只是个工人,最后却拥有一幢文艺复兴式的城堡、两艘游艇和一部车——有轨道的那种,你知道的。有着绿色的丝质窗帘,上面还有污渍,里面的木雕更是你若不亲眼见到根本不会相信有这样的东西。大家都认为,至少要到卡拉丁三世之后,卡拉丁的血才会渐渐变得稀薄。不过现在我可是全然的卡拉丁一世。我现在知道当我那老爹想买一座森林而有人不让他买的时候,他的感受是什么。老兄,我要进城了。”

“很好,”格兰特温和地说,“期待你的作品。”他把他的记事簿从桌上拿起来,举到布伦特面前,“我在做警察做的那种案情总整理,也许会帮助你形成结论。”

卡拉丁接过来,毕恭毕敬地看着它。

“撕下来带走,我已经写完了。”

“我想再过一两个星期,你就会太忙于调查真实的案子而没时间搞这个——学术性的了。”卡拉丁有点儿怅然地说。

“从来没有任何一个案子比这一个更令我着迷的。”格兰特老实说。他斜睨着仍然靠在那堆书上的画像,“你一定不相信当你那么消沉地走进来时,我所受的打击比你还大,我以为一切都破灭了。”他把眼光转回画像上说,“玛塔认为他有点像伟大的洛伦佐。她的朋友詹姆斯认为那是一张圣徒的脸。我的外科医师认为这是一张跛子的脸。威廉斯警官认为他看来像一个伟大的法官。但我认为,也许玛顿的说法最接近事实真相。”

“她说什么?”

“她说这是张正在承受极度痛苦的脸。”

“是的,是的,我也这么认为。难道你有任何怀疑吗?”

“不,没有。他几乎是接二连三地受创。在他生命中的最后那两年必然发生了既突然又沉重的打击。原本每一件事都那么顺利:英国终于稳定了下来,内战的记忆已在人们的脑海中淡去,一个良好稳固的政府让一切风平浪静,兴盛的贸易活动让大家丰衣足食。外表看起来好得不得了,从米德汉到温斯莱戴尔都那么好。而在短短两年之间——他的妻子,他的儿子,他的和平。”

“我知道有一件创伤他当时并未承受。”

“哪一件?”

“至少他不知道他会成为千古罪人,背负洗不清的骂名。”

“的确,那将会是最致命的一击。你知道根据我个人的发现,最能证明理查没有涉入任何夺权阴谋的是哪一点吗?”

“不知道,是什么?”

“事实是当斯提灵顿发布消息时,他必须派兵南下。如果他事先知道斯提灵顿要说什么,或计划让斯提灵顿帮他捏造什么事实的话,他应该会带着军队。即使不带到伦敦也会带回较熟悉的自家封地。结果他紧急地先派军队去约克又派兵去他的纳维尔表兄弟那儿,证明他对斯提灵顿的自白一无所知。”

“是的,依据他所受的绅士教育,他原本期望顺利地改朝换代。未料当他抵达北汉普顿时碰上伍德维尔这个麻烦,所幸并无大碍。他扫**了伍德维尔的2000兵力前往伦敦,仿佛一切都没有发生过。据他所知,眼前除了一场传统的加冕仪式之外别无所有。直到斯提灵顿在国会自白之后,他才派出自己的军队。而他的军队必须在这关键的一刻从英国北边一路南下。是的,你是对的,当然。他相当意外。”他的食指扶了一下眼镜框,以他惯有的、有些迟疑的姿势。他又提供了另一个足堪呼应的线索,“你知道我发现足以证明亨利有罪的事实是什么吗?”

“是什么?”

“神秘。”

“神秘?”

“神秘兮兮,不能张扬,偷偷摸摸的事情。”

“因为这样的事符合他的个性吗?”

“不,不,再也没有那么微妙的事了。你看不出来吗?理查不需要任何神秘事件,但亨利却完全得靠男孩下落不明。没人可以想得出理查为什么要用这么个偷偷摸摸的办法。那是相当疯狂的方式,他根本没办法洗脱嫌疑的,迟早他会被要求解释男孩为什么不见了。既然他知道他可以长久统治英国,天晓得他为什么要选择一个如此困难且危险的方式,尤其是在手边有那么多简单方法可用的时候。他只需将两个男孩闷死,让全伦敦的人瞻仰遗容,哀悼两个因热病夭折的小东西。这也是他会采用的方式。老天,理查杀这两个孩子的最终目的应该是要防止任何以他们为出师之名的叛乱,所以唯有他们的死讯尽快公诸于世,才能达到这桩谋杀的真正目的。如果人们不知道他们死了,这整个计划就失败了。相反地,亨利,亨利必须想办法让他们失踪。亨利必须搞得神秘兮兮的,亨利必须隐藏他们何时又是怎么死的事实。亨利的一切都靠没人知道男孩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的确是这样,布伦特,真的是这样,”格兰特说,微笑着看着这张发表滔滔雄辩的年轻脸孔,“你应该来当警探的,卡拉丁先生!”

布伦特笑了。

“我研究汤尼潘帝就好,”他说,“我打赌还有一缸子我们不知道的呢。我赌史书上还多得是。”

“你最好顺便带走这本库斯伯·奥利芬特爵士的书,”格兰特从他的柜子里拿出这本厚厚的、令人肃然起敬的书,“应该强迫历史学家去修一些心理学的课再让他们写作。”

“哈,那对他们一点也不管用。一个喜欢研究人类行为动机的人不会去写历史。他会写小说,或成为精神科医师,或成为地方法官……”

“或成为骗子。”

“或成为骗子,或成为算命的。一个了解人类的人根本就不会想写历史。历史只是玩具兵。”

“喔,拜托,你是不是太严苛了?那是非常博学多闻的——”

“喔,我的意思不是那样。我的意思是:那只是在平面上移动一个个的角色。仔细想想和数学也差不到哪里去。”

“如果它是数学,他们就没有权利把流言飞语也加进去,”格兰特说,突然心里有了个坏点子。他翻着厚重威严的库斯伯爵士的著作,想做最后的浏览。当翻到最后几页时他慢了下来,最后终于停止。

“奇怪,”他说,“他们很喜欢在战役中把某人冠上勇敢这个字眼。他们一直在用传统的写法,没有人对此提出质疑。事实上,他们之中没有任何一个人,不去强调这一点。”

“那是来自敌人的赞美啊,”卡拉丁提醒他,“这样的传统是始自敌方民间传诵的民歌。”

“是啊,斯坦利那边的某一个人。‘然后理查王的一个骑士开口说。’好像在这边。”他翻了一两页,直到他找到他要找的东西。

看来他是“优秀的威廉·哈林顿爵士”,这名骑士心存疑问。

无人能承受他们的攻势。斯坦利的军队太强了。(那该死的叛徒!)

您该留得青山再卷土重来,我认为您滞留此地太久了。

您的马已备好,改日您将高唱凯歌。

登上宝座统治王国,戴上王冠做我国王。

“不,给我我的战斧,将英王之冠戴我头上。

以创造天地之神为名,英王我今愿奉上生命。

只要一息尚存,我就不会临阵退却。”

正如他所说的——他以国王之尊战死沙场。

“将英王之冠戴在我头上,”卡拉丁陷入沉思,“就是那顶事后在山楂子丛里发现的皇冠。”

“是的,也许是留下来当战利品的。”

“我以前一直以为那是像乔治王戴的那种有高级丝绒装饰的皇冠,但是这顶看起来不过是个金环。”

“是的,它还可以戴在头盔外面呢。”

“老天,”卡拉丁心血**地说,“如果我是亨利的话,我一定不愿意戴那顶皇冠!”他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你知道约克镇的档案是怎么写的吗——白纸黑字的记录,你知道——关于包斯渥之役?”

“不知道。”

“他们写着:‘这一天我们的好国王理查惨遭谋杀,全城在此致上最深的哀悼。’”

曾经嘈杂的麻雀此时却一片沉寂。

“不太像是一个令人憎恨的篡位者会得到的悼词。”格兰特最后终于从喉咙里干涩地迸出这句话。

“不像,”卡拉丁说,“要不然不会‘全城在此致上最深的哀悼。’”他慢慢地重复着这句话,心中反复思忖这句话,“他们对此事如此在意,所以尽管一个新王朝正在形成,他们还是不计后果。”就在他将要合起高年级用的课本时,他看到了亨利王朝肇始的那一段,他读道:“为了王朝的稳定,都铎深谋远虑地将所有可能继承王位的对手赶尽杀绝,特别是那些在亨利七世时依然活得好好的约克继承人。这就是都铎王朝成功的原因,虽然直到亨利八世时才将这些人彻底消灭。”

他瞪着这篇枯燥无味的陈述。这样平平静静地接受了一场大屠杀;这样简简单单地描述了一个灭族的过程。

理查三世被冠以谋杀亲侄的罪名,他的名字俨然是邪恶的代名词。但是亨利七世,他“深谋远虑”地消灭了一整个家族,却被视为精明而有远见。这也许不是什么赏心悦目的方法,但是有用、谨慎,此外还非常成功。

格兰特放弃了。历史是一种他永远都不会懂的东西。

史学家的价值观和他所熟悉的那些价值观是如此歧异,以至于他无法期望他们之间能达成共识。他宁愿回到警察局,在那儿杀人犯就是杀人犯,天子与庶民同罪。

他把这两本书整整齐齐地摆在一起,当亚马逊端着他的炖梅子进来之后,他把书交给她并说了一段简短的感谢辞。他真的非常感谢亚马逊。如果不是她保存着她的学校课本,他也许永远不会开始研究,最后甚至于全然了解了理查·布兰塔吉聂特这个人。

她看来对他的和善感到困惑,他怀疑自己在病中的时候是不是太过火了,使得她以为他只会吹毛求疵。那真是太冤枉人了。

“我们会想念你的,你知道,”她说,她的一双大眼仿佛就要热泪盈眶,“我们已经渐渐习惯有你在这儿了。我们甚至已经习惯那玩意儿了。”她用一只手肘指了一下画像的方向。

他的心头突然涌现了一个想法。

“你可不可以为我做一件事?”他问。

“当然,任何事。”

“你可不可以把那幅画像拿到窗边,在光线下仔细看着它,直到你心中产生悸动?”

“好的,当然,如果你要我这么做的话。但为什么?”

“别管为什么,只当是为了让我高兴。我来算时间。”

她拿起画像,走到窗旁的光线之中。

他看着手表上的秒针。

他给了她45秒,然后问:“怎么样?”

“有趣,”她说,“看久一点就会发现,这还真是张不错的脸,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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