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妮日記

6月20日(一)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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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妮的父親奧托·弗蘭克

安妮的母親艾迪斯

安妮的姐姐瑪格特

好幾天沒寫日記了,我不覺得日記就得天天寫。如果像記流水賬一樣,寫一堆沒有意義的文字,那多沒意思啊。

這是我的第一個日記本,我想慎重地對待它。我認為,應該把內心深處最真實的感受毫無保留地記錄下來,作為我的成長日記。

俗話說:“紙比人更有耐心。”當我開始認真思考寫日記的目的和意義時,才體會到這句話的內涵。

前段時間,我常常會莫名其妙地傷感,百無聊賴。我決定把日記本當做最好的朋友,和它無話不說。我給它起了個好聽的名字:凱蒂。這樣一來,當我給凱蒂寫信時,別人就不會猜到這其實是我的日記,也不會好奇我在寫什麽。

太好了!就這麽辦!我為自己的奇思妙想歡呼。

那麽凱蒂,現在讓我來給你介紹一下我自己吧。

我們全家都是猶太人。爸爸三十六歲時娶了二十五歲的媽媽。一九二六年,姐姐瑪格特在德國萊茵河畔的法蘭克福出生,三年之後,我也出生了。本來我們都是德國公民,但自從希特勒上台頒布反猶太法令後,我們猶太人的苦難就開始了,我們不斷受到排擠和壓迫。一九三三年,我們移居到荷蘭,我爸爸被任命為特拉維斯N.V公司的總經理。這家公司和在同一幢樓裏的科倫公司關係密切,我爸爸是他們的合夥人。一九三八年,希特勒開始對德國境內的猶太人實行大屠殺。我的兩個舅舅秘密逃亡到了美國,年邁的外婆搬來和我們同住,那時,她已經七十三歲了。

安妮父母的結婚儀式

更加不幸的日子臨了:一九四零年五月,德軍擊敗荷蘭,荷蘭隨之被德國人管製。緊接著,一個個反猶太的法律出台,猶太人必須在衣服醒目位置佩戴黃色大衛星,以便和其他人區別開來;猶太人必須交出自行車,也不能乘坐電車和汽車;猶太人隻能在每天下午三點到五點之間,在指定的猶太人商店買東西;晚上八點後,猶太人不準在街上走動,也不準出現在陽台或花園裏;猶太人不許進電影院、歌劇院,也不能涉足其他娛樂場所(泳池、網球場、曲棍球場或其他運動場所);猶太人不準和基督徒來往;猶太人隻準進猶太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