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無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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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經過檢測,證實了出事的汽車座位上的長發是陳琪的,槍上也發現了陳琪的指紋。陳琪作為最大嫌疑犯被傳訊,她解釋不了為什麽在一點半打電話給張楷廉,解釋不了從沒坐過張楷廉的車的她,車裏為什麽會有她的頭發,解釋不了為什麽反鎖房門,沒開空調,蓋棉被睡覺,更解釋不了凶器上有她的指紋。她當場嚇哭,說一定有人想要陷害她。

偵查至此,證據確鑿,參與調查的警察普遍認定陳琪即是凶手,甚至將報告都初擬出來:一點半,陳琪約張楷廉到別墅外,兩人在車內逗留了一段時間,那時陳琪坐於副駕駛,遺留的頭發即是明證。兩點八分,陳琪改坐後座,張楷廉開車出大門,因此監控錄像顯示車前座隻有一人。

車子開到別墅遠處,陳琪起了殺心,兩點三十二分張楷廉打給譚明華那個不合時宜的電話,是張楷廉受到陳琪的脅迫,根據譚明華口供,原話為:“琪(qi),我有事要先走了。”目的是為了讓譚明華以為張楷廉撥錯電話,以便為自己作不在場證明。

之後陳琪用槍支抵住座椅,朝張楷廉的後腦勺開槍,這樣可以有效減少槍聲,並且避免血液濺射在身。張楷廉死亡後,陳琪把車開回別墅附近的斜坡,任車子從斜坡滑下,自己快速溜回別墅,把張楷廉的錢包放在客廳的茶幾上,再回到自己房間將門反鎖。

三點十二分,用張楷廉的手機打電話給羅廣雲,誘使羅廣雲將張楷廉的錢包拿出去,為了驚醒房間內的其他人,在羅廣雲出門時,陳琪在房間內朝窗外再開一空槍,槍聲如願引起吳銘天和譚明華的注意,給他們造成張楷廉剛被槍擊而死的錯覺,並讓三位目擊者證明陳琪當時不在現場。

接著就是裝睡,把棉被蓋在身上,這樣事發後可以很好解釋自己為何滿身大汗。被叫醒之後,在警察還沒來之前,她趁人不注意把死者手機放進車內座位,把槍支扔向草叢,卻因情況緊急,忘了擦拭槍支上的指紋。而自己在前麵的口供中堅稱從未坐過張楷廉的汽車,對於車內遺留的長發,隻能以“有人陷害”來做抵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