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喵小姐
一個人年少時期迷戀的作家,會對他這一生的作品風格造成不可磨滅的影響。
就像我現在在電腦前敲下的每一個字,每一個詞語的構成,多多少少都有著你的影子。
1.
我的偶像結婚了。和一個女人。
聽說他現在在電視台掛了個閑職,開著奧迪,住在一次性付款的大房子裏,打麻將。
他終於過上了俗氣又令人羨慕的生活。
我卻隻為他難過。
那麽驕傲的他,卻終究還是選擇了向現實低頭。
2.
還是很多年前,我剛剛迷戀上一本雜誌,在雜誌上看到你的文章,小女生的心事寫得如此細膩婉轉,通透得令人捂臉。
彼此的我並不知道你是男孩子,我理所當然地認為你是女生,所以我叫你於姐姐。
後來,我也開始給一家雜誌寫稿,有一次收到樣刊的時候,發現我的名字和你的名字同時出現在同一本期刊上,我開心極了,問我的編輯:“你們約到了於姐姐的稿子了嗎?你可以把她的QQ給我嗎?我好喜歡她啊……”
我的編輯義正詞嚴地拒絕了我。
當時的你啊,文筆風流,又會炫技,應該圈了一票像我這樣的少女粉絲吧,所以像我這樣會冒著星星眼,追著別人詢問你的聯係方式的,應該也不是第一個吧。
你拒絕了我,宛如偶像拒絕一個腦殘粉的無理要求。
可是我不會這麽輕易放棄的,別忘了,我可是執著的金牛座女生。
3.
我等啊等,終於等到你來長沙,擔任一家公司的主編。
彼時的我在一家默默無聞的小公司裏,做一個默默無聞的小編輯。就是這麽剛剛好,我的gay蜜也是你的gay蜜。
當我得知gay蜜竟然認識你時,那一刻,他在我眼中的形象瞬間就高大了起來。我抱著他死纏爛打,讓他務必帶我和你見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