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有光,靈魂有香:20位民國女子的人生圖鑒

好女人偏遇上壞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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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女人是一文不值的。她出生以後,得聽父親的話;結婚以後,得服從丈夫;守寡以後,又得順著兒子。你瞧,女人就是不值錢。”這是《小腳與西服:張幼儀與徐誌摩》中的一段話。當西方女人正在忙著證明自己存在的價值的時候,張幼儀卻因為陷入那段著名的婚姻,從此與痛苦結緣。

張幼儀也是“好人家”的女兒,擁有顯赫的家世。她的祖父曾在清朝擔任知縣;父親是上海寶山縣的一位醫生,也是當地的巨富;二哥張君勱是政界風雲人物,是《中華民國憲法》的主要起草人,被譽為“中華民國憲法之父”;四哥張嘉璈是上海金融界的知名人物,二十五歲左右即擔任中國銀行上海分行副經理。

傳統的封建家庭,家教甚嚴。張家的男子雖個個出色,女孩子卻並沒有受到太好的教育。在父母的觀念裏,女孩子嫁個好人家才是正道。若不是張幼儀苦苦爭取,恐怕連出門讀書的機會都沒有。

十二歲那年,張幼儀在報紙上看到江蘇省立第二女子師範學校在招生,隻需要上三年學,學費低,每年隻要五元錢,還包吃住,到了第四年就能以實習老師的身份教低年級的學生,畢業時還可以領到小學教師的資格證書。

為了抓住這個難得的機會,張幼儀苦苦哀求了母親很久。母親拒絕的理由很奇怪,當時女孩子讀書要穿校服,母親看到鄰居家女孩子的校服是露出脖子的,認為這“不成體統”。後來得知張幼儀的學校不需要穿校服,母親這才勉強答應。

如此傳統的家教,讓張幼儀順理成章成長為一個賢惠、嚴肅、會照顧人、不會說“不”,但也絕不會討丈夫喜歡的女人。

她接受過新式教育,同樣也被灌輸進傳統的思想。在與徐誌摩訂婚時,母親告訴她:“女子,必須依靠男子才能活著。進了徐家的門,絕對不可以說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