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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來北京生活。
沒有第一時間想到小手。那時候我算是初來乍到,光是要安頓自己就耗費時間。
很奇怪,以前的假期總是時不時地來北京玩兒。
有時候是純粹來玩兒的,待上一兩個星期;有時候是因為出版的事宜需要跟編輯商量,會住上一個月,甚至更久。那段時間總會找朋友聊天,去南鑼鼓巷或者後海待一整晚,等到我搬來了北京,反倒忘了聯係他們。而搬來北京後,也隻去了一次南鑼鼓巷。
興許是來一個城市玩兒,跟在一個城市住下,所感受到的終究是兩回事。
我以前覺得北京是形容詞,用來代表著所有美好而又生機勃勃的未來。
可真的住到了北京,才發現北京是動詞,伴隨著心動、心碎、熱烈和悲傷。
當然再後來,我也不再老想著這些了,常常我自己都不會刻意地去想自己在北京生活,生活的瑣碎填滿了我的日常。
再一次見到小手,是在2017年。
這一年,我已經告別墨爾本兩年,老高也結婚快三年了。
時光匆匆。
小手有了新的戀愛對象,是在去年認識的,聊天時她提了幾次,聽起來她對現在的生活很滿意。當一個人走出了過去戀情的困擾,就不應該在她麵前過多提起從前,所以我沒有就感情話題多說什麽。反倒小手自己說,現在回頭想想在墨爾本的生活,簡直恍如隔世,像是一場夢一樣不真實。
我說有時候我也有這樣的感覺,那樣的日子瞬間就離我們遠去了。
她說,“瞬間”這個詞倒是形容得不錯。又接著說,可能因為我們離開了那座城市吧,回憶也就沒有辦法再延展了。
我點點頭,感歎道:沒想到我們都會在北京生活。
她笑著說,跟我們一樣不遠萬裏來到北京的,又何止我們幾個呢。就比如現在我們身邊坐著吃飯的人,可能也是從另一個城市過來生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