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議論文的意義
發揮自己的主張,批評別人的意見,以使人承認為目的的文字,稱為議論文。
記事文是記述事物的狀態、性質的,敘事文是敘述事物的變化的,議論文和它們截然不同,很是明顯,最易混同的就是說明文。
說明文關於剖釋事理的部分,和議論文很有容易混淆的地方。因為對於一事的內容,真是說得極詳盡,那麽它的價值怎樣?我們對於它應持的態度怎樣?都可不言而喻,用不到再加議論了。例如,把“社會主義”的意義、功用、優劣等都說到詳盡無餘,那麽社會主義的可行不可行自然非常明了。又如,將“教育”的含義盡量發揮,那麽教育應該怎樣?人人應否受教育?也自然可以不必再說,就很明白。
照這樣說來,議論文和說明文不是沒有差別了嗎?這又不然,第一是目的不同。說明文的目的是在使人有所知,議論文不但要使人有所知,還要有所信。
第二是性質不同。試就兩者的題式看就可明了。說明文大概用單語為題。如“社會主義”“教育”之類。議論文則用一個命題為題,如“社會主義可行於中國”“教育為立國的根本”之類。一般議論文的題目,雖也有隻用單語的,如“男女同學論”“孔子論”等,但不過是形式的省略,若從文章的內容去考察,便知仍是一命題。因為文中不是主張“男女應當同學”,便是主張“男女不應當同學”,不是說“孔子之道已不適於中國”,就是說“孔子之道仍當遵從”。議論文的題目原是文章的根本主張的概括的縮寫,所以表麵雖是單語,內容依然是命題。
第三是態度不同。說明文比較偏於客觀,所以雖有時因各人的見解不同,不能人人一致,也有敵論者,但作者並不預計的。議論文卻恰好相反,實際上雖未必就有人反對,作者心目中概假定有敵論者立在前麵。因為若一切都成了定論,和數學上的公式一樣,本來就無議論的必要了。“男女同學”所以還有議論的必要,正因有人主張也有人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