乖,摸摸頭2.0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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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毛毛經常背著吉他來我的小屋唱歌,我時常背起手鼓去他的毛屋打配合。大家在音樂上心有靈犀,琴聲和鼓聲水乳交融,一拍都不會錯。

大冰的小屋和毛毛的毛屋是古城裏最後兩家原創民謠火塘酒吧。人以群分,同類之間的相處總是愉快而融洽的。

隻是可惜,每年大家隻能聚會一兩個月。

毛毛、木頭兩口子和其他在古城開店的人不太一樣,並不常駐,每次逗留的時間比一個普通的長假長不到哪裏去。

然後就沒影了。

我覺得我就已經算夠不靠譜的掌櫃了,他們兩口子比我還不靠譜。木頭馬尾和毛屋開門營業的時間比大冰的小屋還少。雖說少,卻不見賠本,尤其是木頭馬尾的生意,不少人等著盼著他們家開門,一開門就進去掃貨,一般開門不到一周,貨架上就空了,羨慕得隔壁服裝店老板直嘬牙花子。

隔壁老板和我抱怨:違背市場規律,嚴重違背市場規律。

他說:他們家衣服到底有什麽好的?沒輪廓沒裝飾,清湯寡水的大裙子小褂子,怎麽就賣得那麽好?

我沒法和隔壁老板解釋什麽叫品位、什麽叫設計感,隔壁老板家靠批發義烏花披肩起家,店鋪裏花花綠綠的像擺滿了顏料罐。

古城曾經一度花披肩泛濫,隻要是個女遊客都喜歡披上一條花花綠綠的化纖披肩,好像隻要一披上身立馬就瑪麗蘇了。我印象裏花披肩好像流行快七八年了,直到木頭馬尾素雅登場,才一洗古城女遊客們的集體風貌。

木頭說這是件好事,她說:這代表著大家的整體審美在提高。

我對這個看法不置可否,審美不僅是穿衣戴帽那麽簡單吧,她們披花披肩時聽的是《滴答》《一瞬間》,為什麽穿木頭馬尾時聽的還是《滴答》和《一瞬間》?

我和毛毛探討這個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