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小學的時候,學的都是太陽係裏有九大行星,除了前文提到的八大行星以外,最外層還有冥王星。但冥王星在2006年被國際天文聯合會踢出行星範疇,降格為矮行星(Dwarf planet)。
很多人對於冥王星被踢出行星的行列表示反對,但根據行星的定義,冥王星被踢出去一點都不冤,為什麽呢?最主要的原因是冥王星太小了,還不如月亮大,它的質量是月球的六分之一,體積是月球的三分之一。如果你體重是100斤的話,到冥王星上旅遊,踩在體重秤上,隻會顯示六七斤重,一蹦就能蹦幾十米。
但個頭小還不是最主要的原因,不然比冥王星大的月亮怎麽不是行星呢?作為行星,有幾個要求:第一,它公轉軌道的核心必須是一顆恒星,太陽係裏的行星都繞著太陽公轉。月球是繞地球公轉的,所以月球不是行星。第二,該星球必須是球形的,譬如很多彗星其實是繞太陽公轉的,隻不過公轉軌道是很扁的橢圓,但彗星大多是大石塊,自身引力不夠強,沒有把自己塑造成球形,因此彗星也不是行星。第三,這顆星球在自己繞太陽運動的軌道上必須是最大的。冥王星的問題就出在這裏,在冥王星繞太陽運行的公轉軌道附近,有一個天體非常密集的盤狀區域叫柯伊伯帶(Kuiper belt)。也就是在冥王星繞太陽運行的軌道附近還有很多天體,而在這些天體中,冥王星並不是最大的。離冥王星比較近的,是海王星軌道之外的鬩神星(Eris),鬩神厄裏斯是古希臘神話裏的糾紛和爭吵之神,喜歡在敵對勢力中散播謠言,就叫她挑撥離間之神吧。連挑撥離間之神的質量都比冥王星大,而且這一區域中跟冥王星大小差不多的矮行星還有很多,例如鳥神星和妊神星。如果把冥王星納入行星範疇的話,行星就不止九個了,估計到十五六個都沒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