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通釋

第六十五章

字體:16+-

終於,我們要講老子頗受爭議的一章了。

既然有麻煩,那就先把原文端出來再說。

原文是——

古之善為道者,非以明民,將以愚之。

民之難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國,國之賊;不以智治國,國之福。

知此兩者亦稽式。常知稽式,是謂玄德。玄德深矣,遠矣,與物反矣,然後乃至大順。

譯文是——

古代善於行道的人,不是讓人民聰明,而是讓人民愚鈍。

人民難於統治,是由於他們的智太多。如果以智治國,是國之禍;如果不以智治國,是國之福。

知曉這兩點,也是一種範式。永遠尊重這種範式,可叫“玄德”。又深又玄之德,與具體事物相反,卻是達到大順之德。

我早年初讀這段論述時也曾吃驚。“非以明民,將以愚之”、“以智治國,國之賊”這樣的說法,明白提倡愚民政策,反對以智治國,這是怎麽回事?

中國曆史上不少統治施行過種種愚民政策,動機隻有一個,那就是為了便於統治。愚化,使人民失去了思考權、反問權、對比權、選擇權、創新權,而且,不知道這種失去是“被剝奪”。那樣,統治起來就太容易、太自由了。難道,老子為這種統治手法提供了最早的學理依據?

對此,我要為老子做一些辯護。

從老子所有的言論看,他是與民一體的。對民,他關切、擔憂、維護,不可能讓他們喪失智能而更受欺淩。對統治者,他雖然也會提建議、發警示、出點子,但基本立場不會站在他們一邊。基於這個整體判斷,我們可以對他“將以愚之”的“愚”和“以智治國”的“智”,做出更深入的解讀了。

老子在這裏所說的“愚”,並不是一般意義上的愚蠢和愚化,而主要是指淳樸。王弼注釋道:“愚謂無知,守其真順自然也。”反之,就是“多智巧詐”。河上公對“愚”的注釋是:“使樸質不詐偽。”範應元的注釋是:“使淳樸不散,智詐不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