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我剛躺下,電話鈴就響了。我瞥了一眼床頭的鬧鍾,淩晨一點四十。電話是高明勇打來的,我的朋友,西城分局刑警隊的。
“幾點了你丫還打電話?”我把嘴湊到聽筒邊打了個哈欠,確保他能聽見。
高明勇嗜酒,每有酒局,喝了上半場,還有下半場。他又是個耐不住寂寞的人,總得有個酒友陪著,哪怕你不喝也行,可你得陪著他喝,聽著他顛三倒四的酒話。他已不止一次半夜把我拎起來陪他喝酒了,這個電話或許就是又一次,可此時我渾身舒坦地躺在溫暖的被窩裏,沒有一個器官想動。
“哥們兒,這回真不是叫你喝酒,”高明勇說,“今天我值班,哪敢喝酒啊。”
“那你這麽晚了電我幹嗎?明天上午還有采訪,我他媽困死了。掛了啊!”
“嗨,你別掛,”高明勇說,“兄弟我這兒有一套富貴,想不想要?”
“我操,劫生辰綱?”這已經像是酒話了。
“還搶銀行呢!”高明勇在電話另一端笑,“哥們兒這兒現在蹲著一隻‘雞’,來報案的。一嫖客失蹤了,妓女來報案,夠有賣點吧,你們當記者的肯定特感興趣。”
“你再說一遍,她報什麽案?”
“人口失蹤案,失蹤的是她的客人,一個嫖娼的。要來趕緊,明天一走程序你想見可就難了。”高明勇說,“記得給我留著爆料費。”說完就掛了電話。
放下電話,我迅速地在腦子裏過了一遍,元素如下:一嫖客失蹤,妓女前來報案。這他媽曠世愛情啊,標題都有了,起個知音體的就能火。這新聞有意思,值得我犧牲幾個小時的睡眠。我跳下床穿戴整齊,帶上相機、筆記本、采訪筆下樓。
冬夜極靜,幹冷,路上無行人,我攔了輛出租車鑽進去,鏡片頓時蒙上一層霧。我摘下眼鏡拿圍巾擦,告訴麵目模糊的司機說我要去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