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到兒童節總牽扯出一係列問題:誰來過?怎麽過?我曾經寫過一篇《六一成人作妖節》的文章,敘述了一下我小時候對兒童節的魔幻印象,顯然我當年不太能在那個日子裏感受到比較明顯的快樂。
我們一直在過的這個國際兒童節起源是比較沉重的,本是為了悼念1942年6月10日的利迪策慘案和全世界所有在戰爭中死難的兒童,反對虐殺和毒害兒童,保障兒童權利,但時至今日,世界各地人民約定俗成地認定了兒童節應該由兒童來過——顯然反戰不應該是兒童操心的事,保障兒童權利的任務也肯定不是兒童自己的,那麽,兒童節裏孩子們就沒必要苦大仇深,還是要過得開心快樂一點兒。而是否能達到這一目的,成年人的心思就很重要。
可惜,大多數家長並不太能把握什麽能讓孩子真正地快樂。我並不是抨擊這一點,家長們也很可憐,因為我們有時連什麽是自己真正的快樂都搞不清楚。
成年人大多缺乏對“沒用”追求的勇氣,在“有趣”方麵更是極其匱乏。
去年春節的時候,我的倆孩子得了點壓歲錢。當今孩子對金錢大多沒概念,為提高他們的金錢意識,我決定帶他倆去玩具商店,承諾他們在一定資金範圍內,可自行選擇一件至若幹件玩具。
一個比我女兒稍小的小姑娘迷失在小馬寶莉專區,抱抱紫悅、摸摸蘋果嘉兒,做出“哪樣都是心頭好”的姿態無法選擇,盤桓許久後,做出終於下定決心的樣子,拿起了一盒有城堡場景的玩具抱在懷裏,轉身看向她媽媽。
她媽媽看了一眼那玩具說:“好閨女,咱不買這個,咱們去那邊看看!”說著指向另外一個區域。我看過去,那邊展示台上擺著一些諸如立式算盤的撥弄著玩的所謂益智玩具。一個小女孩,在這個年紀,如果一門心思以撥拉算盤珠為樂,當真是天賦異稟的會計之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