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廷的活動既然還沒有柳暗花明,武則天英明地決定還是先回到她所熟悉的後宮,徹底解決王皇後的問題。上一次她還隻是打感情牌,這次她要炮製一個真正的刑事案件。
永徽六年(655年)六月,武則天再次發難,指使左右報告皇帝,說王皇後和她的母親魏國夫人柳氏共行厭勝。所謂“厭勝”,是古代的一種巫術,大致就是用紙剪一個小人,或用木頭刻一個小人,諸如此類,這就是自己恨之入骨的那個人,描繪出他的形象來,然後在上麵寫上他的姓名、生辰八字,再在上麵釘釘子、紮針,詛咒此人飽受痛苦或不得好死。《紅樓夢》中趙姨娘和馬道婆,就共同實施過這種巫術。她們憎恨的人不是賈寶玉和鳳姐嗎,所以就偷偷地畫上這兩個人的形象,釘上釘子,由馬道婆在那兒念咒,後來寶玉和鳳姐兩個人是見雞殺雞,見狗殺狗,鬧得賈府上下一塌糊塗,最後還大病一場。當然,這種巫術有的時候也作相反的用處,刻畫出自己所愛的人,對它施以咒語,通過這種方式讓夢中情人眷顧自己。古代人迷信,相信這樣做確實可以通過冥冥之中的感應和信念加害於人,因此厭勝本身是一種罪行,而且是一種重罪,被列為十惡之一,屬於“不道”,就是違背正道。法律上比照謀殺罪量刑,隻比謀殺罪減輕二等,但是如果實施對象是尊長或皇帝,就不再減刑。
這一控告無疑是想要置王皇後於死地。如果按律治罪,對於王皇後就意味著滅頂之災。但是由於厭勝所用材料簡便,一塊布、一張紙都行,並且一直是宮廷鬥爭中打擊對手最常使用的武器。皇帝也知道,這事有時候不靠譜,所以對於這類事情的處理,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皇帝的態度和決心。比方說漢武帝不是有一個皇後叫陳阿嬌嗎?就是“金屋藏嬌”的那個阿嬌,她後來也被指控實施厭勝,漢武帝就把她廢掉了,但沒有處死。所以具體怎麽執行,還要看皇帝的意思。由於事情發生在武則天和王皇後鬥爭的白熱化階段,武則天誣告的跡象過於明顯,李治權衡利弊,沒有敢按照刑事案件處理,隻是禁止魏國夫人柳氏入宮,又貶王皇後的舅父中書令柳奭為遂州刺史,遂州就是今天的四川遂寧。柳奭很倒黴,因為王皇後的牽連無辜獲罪,在被貶的途中又被冠以“漏泄禁中語”的罪名,接著被貶到偏遠的榮州擔任刺史。榮州,就是今天的四川榮縣。路漫漫,水迢迢,王皇後和家族的聯絡就被中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