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則天

三、六宮新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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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宮外廷的障礙都已經消除,永徽六年(655年)十月十二日,唐高宗下詔:“王皇後、蕭淑妃謀行鴆毒,廢為庶人,母及兄弟,並除名,流嶺南。”這真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啊。到此為止,王皇後真是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她本想引進競爭機製,讓武則天和蕭淑妃兩敗俱傷,自己坐收漁翁之利,沒想到“機關算盡太聰明,反算了卿卿性命”,自己做套把自己裝進去了。而當年和她爭風吃醋的蕭淑妃,反倒成了同病相憐的難姐難妹。

皇後廢了,中宮不可一日無主。六天之後,十月十八日,許敬宗聯絡百官上表,請求重立中宮。當天,皇帝就頒布了立武昭儀為皇後的詔書:

武氏門著勳庸,地華纓黻,往以才行選入後庭,譽重椒闈,德光蘭掖。朕昔在儲貳,特荷先慈,常得侍從,弗離朝夕,宮壺之內,恒自飭躬,嬪嬙之間,未嚐迕目,聖情鑒悉,每垂賞歎,遂以武氏賜朕,事同政君,可立為皇後。

這個詔書的意思是說,武則天門第很好,是國家的勳臣之後,而且有才華、有品德,所以才被選入後宮,在後宮之中,深得眾人喜歡。我當年做太子,整天侍奉父親於床前,父親看我如此周到用心,很想獎賞我,就把武則天賞賜給我了。這事兒就與漢朝的王政君如出一轍,所以現在我要立她為後。這簡直就是一篇戰鬥檄文,每一句話都直接針對反對派的反對理由。

本來,反對派反對武則天有三個理由:第一,武則天出身低;第二,武則天不是先帝為李治所娶;第三,武則天侍奉過先帝,有曆史汙點。這篇詔書針對上述三點一一駁斥,且彈無虛發:反武派說武則天門第低微,這個詔書就強調她是功臣之後,本朝勳貴;反武派說武則天不是先帝所娶,詔書就說她是唐太宗因為唐高宗孝順懂禮而賜予他的,因此也符合先帝的意誌;反武派說武則天侍奉過先帝,詔書就把武則天比附成王政君。王政君是誰啊?她本來是漢宣帝的宮女,因為太子剛剛死了心愛的良娣,宣帝就把她賞賜給太子,作為安慰。這個太子就是後來的漢元帝。王政君一經寵幸,很快生下了兒子,所以元帝繼位後,她也就順理成章地成為皇後。詔書引用王政君這個典故,首先,偷換身份,把武則天從先帝的才人變成先帝的宮女,宮女隻是宮廷中的服務員啊,不是皇帝的妻妾,這個典故用得好,這樣就避免了**的嫌疑。其次,王政君之所以能夠成為皇後,關鍵在於她給漢元帝生了兒子,這也就再次強調了武則天相對於王皇後的優勢,就是唐高宗在廢立問題上反複強調的:王皇後無子,武則天有子。這麽一來,武則天的三個問題就都不存在了,立她為皇後可以說是合情、合理、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