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外界的眼光裏奪回人生的定義權
鮑德裏亞在《消費社會》裏說,一個人在消費社會中,根本沒有所謂的自由。
這個觀點聽起來好像很可怕。但仔細想想,我們的行為無時無刻不被外在的宣傳影響。很多人可能認為自己有選擇購買什麽化妝品、包、家電、車等的權利,但是你可能沒有權利去選擇七夕節時不給女朋友購買禮物,你甚至可能喪失了不洗澡、不打扮、不精致的權利,不然你可能會收到周圍人不理解或異樣的眼光。
這些都是消費主義在我們思想裏種下信念體的體現。
作為一個崇尚自由的人,我換過六個不同的行業,去五大洲六十五個國家玩過,不擔心拒絕別人的要求,做著自認為很有意思的事情。我原先以為自己很自由自在,但是後來才發現,我的思想並沒有我想的那樣自由。
我有一段時間會因為自己年紀大了而焦慮,有一段時間會因為沒有在國內買房而覺得自己錯過了很多,也會不時地覺得自己的錢還不夠花,最多就實現了“超市自由”(有能力在超市裏任意消費)。可是當我沉下心來,我會發現那些焦慮、懊惱和無奈的情緒,都是源於外在的影響。
當媒體瘋狂炒作“大齡剩女”時,我好像就自動代入了;當看到人們談論炒房時,我就覺得自己好像錯失了良機;當周圍人都在談論如何賺錢時,我似乎也會被他們帶跑。我的情緒會因此變得起伏不定,進而影響我的行為和表現。
我的思想其實是各種外界思潮、媒體和他人觀點的集合,就好像三江並流那樣有很多條支流匯聚而成,其中很多還有衝突。這是因為大腦並不會刻意去一一辨析這些信息和想法的來源。慢慢地,我會形成很多原來並不屬於我的觀點及信念,這些就是我信念體的來源。
需要說明的是,每個人的思想或多或少都會受到外在的影響,但是這裏有一個區別:你是無意識地受到影響,還是有意識地選擇這種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