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富論

第三章公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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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業擴張和製造業改進以前的未開化的社會狀態下,人們對於那些隻有商業和製造業才能帶來的昂貴奢侈品還不甚了解的時候,一個擁有大量收入的人,除了盡收入之所能養活、使用人口之外,再也沒有其他消費或享受收入的方法。這一點我在本書的第三篇已經竭力進行說明了。在任何時候,擁有大量收入就意味著擁有大量可支配資源。在那種未開化社會狀態下,收入通常都是以生活必需品來支付,如食品、衣物、穀物、牲畜、毛皮、生皮等。那個時候既沒有商業,又沒有製造業,所以這些物資的擁有者找不到任何其他方式可以交換其消費不了的物資,隻能將剩餘物資盡可能多地供給別人。在這種情況下,富人及有權勢的人的主要費用,就是用於沒有奢華的款待和沒有炫耀的慷慨,而這種款待和慷慨,我在本書第三篇也曾說過,是不會使他們陷入破產的。而自我享樂就不一樣了,追求輕浮的結果,就連智者有時也不能免於滅亡。例如鬥雞的狂熱,曾經使許多人破了產。我認為,不會有太多人因為上述性質的好客或惠施而破產,但因鋪張的款客和炫耀的惠施而敗家的則數量龐大。在我們封建祖先的那個時代,同一家族長久繼續持有同一地產的事實可充分表現他們生活上量入為出的一般傾向。盡管大的土地所有者施行著鄉下式的大宴賓客,在我們看來雖與良好理財原則有所背離,但我們得承認他們也是知道節儉的,並沒有把所有收入盡數消費掉。他們通常會把一部分毛皮或生皮賣掉以換取貨幣。這些貨幣的一部分,他們可能會用以購買當時所能提供的為數不多的虛榮品及奢侈品來消費,但還有一部分,則會儲存起來。實際上,他們除了把剩餘的部分儲存著,也沒有更好的處理方法。經商對於那個時代的紳士有失體麵;放債吧,在當時就被認為是不道德的,並且也是法律不允許的,更不是紳士所為。此外,在那個動**混亂的年代,說不定哪天就會被趕出自己的莊園,所以在身邊儲存一點貨幣,在逃往安全地帶時以便攜帶一些公認為有價值的東西是明智的。在動**之下,貨幣使得儲存和藏匿便捷。經常會有埋藏物或者無主財寶被發現,這一點證明,當時儲存貨幣和藏匿是非常流行的。在一段時期裏,埋藏物幾乎成了君主的一個重要收入部分。然而在今日,即使是王國的所有埋藏寶物,或許也抵不上一個富人私人收藏的重要部分。當不知有昂貴奢侈品的時候,有大收入的人可能將節省的錢貯藏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