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富論

第五章商品的真實價格與名義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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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其勞動價格與貨幣價格

一個人是富有還是貧窮,取決於他能在何種程度上享受人類生活中的必需品、便利品和娛樂品。然而分工完全確立之後,一個人自己的勞動隻能供應他所享受的上述物品中的一小部分,其餘絕大部分他必須從其他人的勞動中獲得。所以,他是富有還是貧窮,就要看他能夠支配多少勞動量,即他能夠提供多少勞動量去購買自己必需的產品。因而,任何商品的價值,對於占有它卻不消費而更樂意於用來交換的人來說,等於是他能購買或能支配的勞動量。因此,勞動是衡量所有商品交換價值的真實尺度。勞動是交換價值的真實尺度。

每樣東西的真實價格,即要得到這物品實際所要付出的代價,乃是這個過程中付出的勞動和艱辛。每樣東西對於已經得到它而想處理它或想用它交換他物的人來說,它的真實價值,就是它能為他節省多少勞動和艱辛,它可以為他利用多少別人的勞動和艱辛。以貨幣或貨物購買的東西,就是用勞動量購買的,我們得到的東西和我們在獲取它時付出的自身勞動量相等。那些貨幣或貨物,固然節省了我們的勞動,但它們包含了一個特定數量的勞動價值,因此我們用以交換其他當時被認為有同量勞動價值的東西。勞動是第一價格,是最初為購買所有東西所付出的初始價格。世間所有財富,原先都是用勞動購買而不是用金銀購買的。所以,對於占有財富並願用以交換一些新產品的人來說,它的價值,恰恰等於它使他們能夠購買或支配的勞動量。勞動是對所有東西最初支付的價格。

霍布斯說:財富就是權力。但獲得或繼承了大宗財產的人,未必就獲得或繼承任何政治權力,無論是民政權力還是軍政權力。他的財富,也許可以提供給他一種獲得政治權力的手段,但僅僅占有財富未必就能給予他民政和軍政權力。對財富的占有能夠直接給予他的權力是購買力,是對於當時市場上各種勞動或各種勞動生產物的一定支配權。他的財富多寡完全與這種支配權的大小成正比,也可以這樣說,財產的多寡,與他所能購買或所能支配的他人勞動量或他人勞動產品數量的大小恰成正比。每樣東西的交換價值,必然總是等於這物品對其所有者所提供的勞動支配權的大小。財富是購買勞動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