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勇說晚清

革命與改良的賽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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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些天與朋友討論清末憲政,或以為清政府之所以到最後丟掉了江山,可能有很多原因,但如果追根溯源,在光緒帝和慈禧皇太後相繼突然去世後,無論如何不應輕易改變先前已經達成共識的預備立憲日程,不應該放棄“有計劃政治”。這個說法不一定能夠完全說明清末立憲何以最終失敗,說明清代兩百多年江山何以丟失,但這個說法畢竟給了我們一個新的啟示,值得關注。

經過九年準備實行君主立憲確實是慈禧皇太後和光緒帝在世時製定的政治日程表,也是當時國內外立憲黨人的基本共識,其依據就是日本明治維新從開始到實現經曆了二十多年時間的準備,即便有日本經驗作參照,要將一個君主專製的國家帶到君主立憲的路上也需要一個比較漫長的時間。

然而,在清政府作出這個政治決定之後僅僅兩年時間,光緒帝突然去世了,慈禧皇太後也相繼歸西了,接手帝國管理大權的是光緒帝的弟弟攝政王監國載灃和他的嫂子即光緒帝的遺孀隆裕皇太後。就政治權威和影響力來說,新的權力核心顯然沒有辦法與光緒帝、慈禧皇太後時代比。蕭規曹隨是個最好的選擇,一切按部就班應該是最佳出路。隻是形勢比人強,計劃跟不上變化,許多既定的政治安排總會被突然發生的事情所打亂。

外交危機打亂立憲步伐

1909年9月4日,中、日兩國政府就東三省開發達成《中韓界務條款》,這就是曆史上有名的《間島協約》。根據這個條約,日本承認延邊地區為中國領土,以此換取日本在東三省修築鐵路開采礦山的權利。清政府對這個條約寄予相當期待,以為就此能夠化解中日之間的外交紛爭,平和解決困擾清政府多年的東三省主權及開發問題。然而在立憲黨人看來,這個協約不僅使日本在東三省的殖民勢力急劇擴張,而且允許日本幹預東三省地方司法等事務,嚴重侵犯了中國主權,有喪權辱國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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