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鑒(精編版)

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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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紀一(起著雍攝提格,盡玄黓困敦,凡三十五年

○威烈王

二十三年戊寅,公元前四零三年

初命晉大夫魏斯、趙籍、韓虔為諸侯。

臣光曰:臣聞天子之職莫大於禮,禮莫大於分,分莫大於名。何謂禮?紀綱是也;何謂分?君臣是也;何謂名?公、侯、卿、大夫是也。夫以四海之廣,兆民之眾,受製於一人,雖有絕倫之力,高世之智,莫敢不奔走而服役者,豈非以禮為之綱紀哉!是故天子統三公,三公率諸侯,諸侯製卿大夫,卿大夫治士庶人。貴以臨賤,賤以承貴。上之使下,猶心腹之運手足,根本之製支葉;下之事上,猶手足之衛心腹,支葉之庇本根。然後能上下相保而國家治安。故曰:天子之職莫大於禮也。

文王序《易》,以乾坤為首。孔子係之曰:“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陳,貴賤位矣。”言君臣之位,猶天地之不可易也。《春秋》抑諸侯,尊周室,王人雖微,序於諸侯之上,以是見聖人於君臣之際,未嚐不惓惓也。非有桀、紂之暴,湯、武之仁,人歸之,天命之,君臣之分,當守節伏死而已矣。是故以微子而代紂,則成湯配天矣;以季劄而君吳,則太伯血食矣。然二子寧亡國而不為者,誠以禮之大節不可亂也。故曰:禮莫大於分也。

夫禮,辨貴賤,序親疏,裁群物,製庶事。非名不著,非器不形。名以命之,器以別之,然後上下粲然有倫,此禮之大經也。名器既亡,則禮安得獨在哉?昔仲叔於奚有功於衛,辭邑而請繁纓,孔子以為不如多與之邑。惟名與器,不可以假人,君之所司也。政亡,則國家從之。衛君待孔子而為政,孔子欲先正名,以為名不正則民無所措手足。夫繁纓,小物也,而孔子惜之;正名,細務也,而孔子先之。誠以名器既亂,則上下無以相保故也。夫事未有不生於微而成於著。聖人之慮遠,故能謹其微而治之;眾人之識近,故必待其著而後救之。治其微,則用力寡而功多;救其著,則竭力而不能及也。《易》曰:“履霜,堅冰至”,《書》曰:“一日二日萬幾”,謂此類也。故曰:分莫大於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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