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鑒(精編版)

卷二百六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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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紀八十(起昭陽大淵獻二月,盡閼逢困敦閏月,凡一年有奇

○昭宗聖穆景文孝皇帝下之上

天複三年癸亥,公元九零三年

二月,壬申朔,詔:“比在鳳翔府所除官,一切停。”時宦官盡死,淮河東監軍張承業、幽州監軍張居翰、清海監軍程匡柔、西川監軍魚全禋及致仕嚴遵美,為李克用、劉仁恭、楊行密、王建所匿得全,斬他囚以應詔。

甲戌,門下侍郎、同平章事陸扆責授沂王傅、分司。車駕還京師,賜諸道詔書,獨鳳翔無之。扆曰:“茂貞罪雖大,然朝廷未與之絕,今獨無詔書,示人不廣。”崔胤怒,奏貶之。宮人宋柔等十一人皆韓全誨所獻,及僧、道士與宦官親厚者二十餘人,並送京兆杖殺。

上謂韓偓曰:“崔胤雖盡忠,然比卿頗用機數。”對曰:“凡為天下者,萬國皆屬之耳目,安可以機數欺之!莫若推誠直致,雖日計之不足,而歲計之有餘也。”

丙子,工部侍郎、同平章事蘇檢,吏部侍郎盧光啟,並賜自盡。丁醜,以中書侍郎、同平章事王溥為太子賓客、分司,皆崔胤所惡也。戊寅,賜朱全忠號回天再造竭忠守正功臣,賜其僚佐敬翔等號迎鑾協讚功臣,諸將朱友寧等號迎鑾果毅功臣,都頭以下號四鎮靜難功臣。上議褒崇全忠,欲以皇子為諸道兵馬元帥,以全忠副之。崔胤請以輝王祚為之,上曰:“濮王長。”胤承全忠密旨,利祚衝幼,固請之。己卯,以祚為諸道兵馬元帥。庚辰,加全忠守太尉,充副元帥,進爵梁王。以胤為司徒兼侍中。胤恃全忠之勢,專權自恣,天子動靜皆稟之。朝臣從上幸鳳翔者,凡貶逐三十餘人。刑賞係其愛憎,中外畏之,重足一跡。以敬翔守太府卿,朱友寧領寧遠節度使。全忠表苻道昭同平章事,充天雄節度使,遣兵援送之秦州,不得至而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