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

◎地理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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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廣浙江

湖廣《禹貢》荊、揚、梁、豫四州之域。元置湖廣等處行中書省,(治武昌路,)又分置湖南道宣慰司(治天臨路)屬焉。又以襄陽等三路屬河南江北等處行中書省,又分置荊湖北道宣慰司(治中興路)並屬焉。太祖甲辰年二月平陳理,置湖廣等處行中書省。洪武三年十二月置武昌都衛。(與行中書省同治。)八年十月改都衛為湖廣都指揮使司。九年六月改行中書省為承宣布政使司。領府十五,直隸州二,屬州十七,縣一百有八,宣慰司二,宣撫司四,安撫司五,長官司二十一,蠻夷長官司五。(為裏三千四百八十有奇。)北至均州,(與河南、陝西界。)南至九疑,(與廣東、廣西界。)東至蘄州,(與江南、江西界。)西至施州,(與四川、貴州界。)距南京一千七百一十五裏,京師五千一百七十裏。

洪武二十六年編戶七十七萬五千八百五十一,口四百七十萬二千六百六十。弘治四年,戶五十萬四千八百七十,口三百七十八萬一千七百一十四。萬曆六年,戶五十四萬一千三百一十,口四百三十九萬八千七百八十五。

武昌府(元武昌路,屬湖廣行省。)太祖甲辰年二月為府。領州一,縣九:江夏(倚。洪武三年四月建楚王府於城內黃龍山。東有黃鵠山,下為黃鵠磯,臨大江。又南有金水,一名塗水,西流至金口入江,有金口鎮巡檢司。又北有滸黃洲、西南有鯰魚口鎮二巡檢司。)

武昌(府東。西有樊山,一名西山,產銀銅鐵及紫石英。南有神人山,其下為白鹿磯。西有西塞山,與大冶縣界。北濱江,中有蘆洲,亦曰羅洲。又西南有樊港,一名樊溪,又名袁溪,匯縣南湖澤凡九十九,北入大江,曰樊口。又東有南湖,一名五丈湖,通大江。東有金子磯鎮、又有赤土磯鎮、西南有白湖鎮三巡檢司。南有金牛鎮、西有三江口鎮二巡檢司,後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