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

◎輿服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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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寶璽皇後冊寶皇妃以下冊印皇太子冊寶皇太子妃冊寶

親王以下冊寶冊印鐵券印信符節宮室製度臣庶室屋製度器用明初寶璽十七:其大者曰“皇帝奉天之寶”,曰“皇帝之寶”,曰“皇帝行寶”,曰“皇帝信寶”,曰“天子之寶”,曰“天子行寶”,曰“天子信寶”,曰“製誥之寶”,曰“敕命之寶”,曰“廣運之寶”,曰“皇帝尊親之寶”,曰“皇帝親親之寶”,曰“敬天勤民之寶”;又有“禦前之寶”、“表章經史之寶”及“欽文之璽”。丹符出驗四方。洪武元年欲製寶璽,有賈胡浮海獻美玉,曰:

“此出於闐,祖父相傳,當為帝王寶璽。”乃命製為寶,不知十七寶中,此玉製何寶也。成祖又製“皇帝親親之寶”、“皇帝奉天之寶”、“誥命之寶”、“敕命之寶”。

弘治十三年,鄠縣民毛誌學於泥河濱得玉璽,其文曰“受命於天,既壽永昌”。

色白微青,螭紐。陝西巡撫熊翀以為秦璽複出,遣人獻之。禮部尚書傅瀚言:

“自有秦璽以來,曆代得喪真偽之跡具載史籍。今所進,篆文與《輟耕錄》等書摹載魚鳥篆文不同,其螭紐又與史傳所紀文盤五龍、螭缺一角、旁刻魏錄者不類。

蓋秦璽亡已久,今所進與宋、元所得,疑皆後世摹秦璽而刻之者。竊惟璽之用,以識文書,防詐偽,非以為寶玩也。自秦始皇得藍田玉以為璽,漢以後傳用之,自是巧爭力取,謂得此乃足以受命,而不知受命以德,不以璽也。故求之不得,則偽造以欺人;得之則君臣色喜,以誇示於天下。是皆貽笑千載。我高皇帝自製一代之璽,文各有義,隨事而施,真足以為一代受命之符,而垂法萬世,何藉此璽哉!”帝從其言,卻而不用。

嘉靖十八年,新製七寶:曰“奉天承運大明天子寶”、“大明受命之寶”、“巡狩天下之寶”、“垂訓之寶”、“命德之寶”、討罪安民之寶”、敕正萬民之寶”。與國初寶璽共為禦寶二十四,尚寶司官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