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唐書

◎憲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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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和七年春正月辛酉朔,己巳,以刑部尚書趙宗儒檢校吏部尚書、興元尹、山南西道節度使。庚午,以兵部尚書王紹判戶部事。辛未,以京兆尹元義方為鄜州刺史、鄜坊丹延觀察使,以司農卿李銛為京兆尹。是夜,月掩熒惑。壬申,廢信州永豐縣、越州山陰縣、衢州盈川縣。癸酉,振武河溢,毀東受降城。

二月庚寅朔。壬辰,詔以去秋旱歉,賑京畿粟三十萬石;其元和六年春賑貸百姓粟二十四萬石,並宜放免。辛醜,尚書省重定左、右仆射上事儀注。壬寅,以兵部侍郎許孟容為河南尹。辛亥,山南西道節度使裴玢卒。癸醜,入蕃使不得與私覿正員官,量別支給以充私覿。舊使絕域者,許賣正員官十餘員,取貨以備私覿,雖優假遠使,殊非典法,故革之。敕:“錢重物輕,為弊頗甚,詳求適變,將以便人。所貴緡貨通行,裏閭寬恤。宜令群臣各隨所見利害狀以聞。”三月己未。辛酉,以惠昭太子葬,罷曲江上巳宴。庚午,以旱,敕諸司疏決係囚。

夏四月戊子朔。癸巳,敕天下州府民戶,每田畝,種桑二樹,長吏逐年檢計以聞。辛亥,鹽鐵使王播奏元和六年賣鹽鐵,除峽內井鹽外,計收六百八十五萬九千二百貫。

五月戊午朔。庚申,上謂宰臣曰:“卿等累言吳越去年水旱,昨有禦史自江淮回,言不至為災,人非甚困。”李絳對曰:“臣得兩浙、淮南狀,繼言歉旱。

方隅授任,皆朝廷信重之臣。禦史非良,或容希媚,此正當奸佞之臣。況推誠之道,君人大本,任大臣以事,不可以小臣言間之。伏望明示禦史姓名,正之典刑。”

上曰:“卿言是也。朝廷大體,以恤人為本,一方不稔,即宜賑救,濟其饑寒,況可疑之也!向者不思而有此問,朕言過矣。”絳等拜賀。癸亥,熒惑近太微右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