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唐書

◎宗室(太祖諸子代祖諸子)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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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綱,字文紀,觀州蓚人也。祖元則,後魏清河太守。父製,周車騎大將軍。

綱少慷慨有誌節,每以忠義自許。初名瑗,字子玉,讀《後漢書·張綱傳》,慕而改之。周齊王憲引為參軍。宣帝將害憲,召僚屬證成其罪,綱誓之以死,終無撓辭。及憲遇害,露車載屍而出,故吏皆散,唯綱撫棺號慟,躬自埋瘞,哭拜而去。

隋開皇末,為太子洗馬。皇太子勇嚐以歲首宴宮臣,左庶子唐令則自請奏琵琶,又歌《武媚娘》之曲。綱自勇曰:“令則身任宮卿,職當調護,乃於宴座自比倡優,進**聲,穢視聽。事若上聞,令則罪不測,豈不累於殿下?臣請遽正其罪。”勇曰:“我欲為樂耳,君勿多事。”綱趨而出。及勇廢黜,文帝召東宮官屬切讓之,無敢對者。綱對曰:“今日之事,乃陛下之過,非太子罪也。勇器非上品,性是常人,若得賢明之士輔導之,足堪繼嗣皇業。方今多士盈朝,當擇賢者居其任,奈何以弦歌鷹犬之才侍側,至令致此?乃陛下訓導不足,豈太子之罪耶!”辭氣凜然,左右皆為之失色。文帝曰:“令汝在彼,豈非擇人?”綱曰:

“臣在東宮,非得言者。”帝奇其對,擢拜尚書右丞。時左仆射楊素、蘇威當朝用事,綱每固執所見,不與之同,由是二人深惡之。會遣大將軍劉方誅討林邑,楊素言於文帝曰:“林邑多珍寶,自非正人不可委。”因言綱可任,文帝以為行軍司馬。劉方承素之意,屈辱綱,幾至於死。及軍還,久不得調。後拜齊王府司馬。未幾,蘇威複令綱詣南海應接林邑,久而不召。綱後自來奏事,威複言綱擅離所職,以之屬吏。綱見善卜者,令筮之,遇《鼎》,因謂綱曰:“公易姓之後,方可得誌而為卿輔。宜早退;不然,有折足之敗也。”尋會赦免,屏居於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