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書

卷一百八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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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傳第一百七

◎二李崔蕭二鄭二盧韋周二裴劉趙王

李固言,字仲樞,其先趙人。擢進士甲科,江西裴堪、劍南王播皆表署幕府。累官戶部郎中。溫造為禦史中丞,表知雜事,進給事中。將作監王堪坐治太廟不謹,改太子賓客,固言上還製書曰:“陛下當以名臣左右太子,堪以慢官斥,處調護地非所宜。”詔改它王傅。固言再遷尚書右丞。

李德裕輔政,出固言華州刺史。俄而李宗閔複用,召為吏部侍郎。州大豪何延慶橫猾,嘩眾遮道,使不得去,固言怒,捕取杖殺之,屍諸道。既領選,按籍自擬,先收寒素,柅吏奸。進禦史大夫。

太和九年,宗閔得罪,李訓、鄭注用事,訓欲自取宰相,乃先以固言為門下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旋坐黨人,出為山南西道節度使,訓自代其處。訓敗,文宗頗思之,複召為平章事,仍判戶部。

群臣請上徽號,帝曰:“今治道猶鬱,群臣之請謂何?比州縣多不治,信乎?”固言因白鄧州刺史王堪、隋州刺史鄭襄尤無狀。帝曰:“貞元時禦史,獨王堪爾。”鄭覃本舉堪,疑固言抵己,即曰:“臣知堪,故用為刺史。舉天下不職,何獨二人?”帝識其意,不主前語,因稱:“《詩》曰‘濟濟多士,文王以寧。’聞德宗時多闕官,寧乏才邪?”固言曰:“用人之道,隨所保任,觀稱與否而升黜之,無乏才矣。”帝曰:“宰相用人毋計親疏。竇易直為宰相,未嚐用姻戚。使己才不足任天下重,自宜引去;苟公舉,雖親何嫌?用所長耳!”帝不欲大臣有黨,故語兩與之。

俄以門下侍郎平章事為西川節度使,詔雲韶雅樂即臨皋館送之。讓還門下侍郎,乃檢校尚書左仆射。始置騾軍千匹,又募銳士三千,武備雄完。武宗立,召授右仆射。會崔珙、陳夷行以仆射為宰相,改檢校司空兼太子少師,領河中節度使。蒲津歲河水壞梁,吏撤笮用舟,邀丐行人。固言至,悉除之。帝伐回鶻,詔方鎮獻財助軍,上疏固諫,不從。以疾複為少師,遷東都留守。宣宗初,還右仆射。後以太子太傅分司東都。卒,年七十八,贈太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