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說包公自升為首相,每日勤勞王事,不畏權好,秉正條陳,聖上無有不允。就是滿朝文武,誰不欽仰?縱然素有仇隙之人,到了此時,也奈何他不得。一日,包公朝罷,來到開封,進了書房,親自寫了一封書信,叫包興備厚禮一份,外帶銀三百兩,選了個能幹差役前往常州府武進縣遇傑村,聘請南俠展熊飛;又寫了家信,一並前去。剛然去後,隻見值班頭目向上跪倒:“啟上相爺,外麵有男女二人,口稱‘冤枉’,前來申訴。”包公吩咐,點鼓升堂。立刻帶至堂上。包公見男女二人皆有五旬年紀,先叫將婆子帶上來。婆子上前跪倒,訴說道:“婆子楊氏。丈夫姓黃,久已去世。有二個女兒,長名金香,次名玉香。我這小女兒原許與趙國盛之子為妻。昨日他家娶去,婆子因女兒出嫁,未免傷心。及至去了之後,誰知我的大女兒卻不見了。婆子又忙到各處尋找,再也沒有,急得婆子要死。老爺想,婆子一生就仗著女兒。我寡婦失業的,原打算將來兩個女婿,有半子之勞,可以照看。寡婦如今把個大女兒丟了,竟是不知去向。婆子又是急,又是傷心,正在啼哭之時;不想我們親家趙國盛找了我來,合我不依,說我把女兒抵換了。彼此分爭不清,故此前來,求老爺替我們判斷判斷,找找我的女兒才好。”包公聽罷,問道:“你家可有常來往的親眷沒有?”楊氏道:“慢說親眷,就是街坊鄰舍,無事也是不常往來的,婆子孤苦得很呢!”說至此,就哭起來了。
包公吩咐,把婆子帶下去,將趙國盛帶上來。趙國盛上前跪倒,訴道:“小人趙國盛原與楊氏是親家。她有兩個女兒,大的醜陋,小的俊俏,小人與兒子定的是她的小女兒。娶來一看,卻是她大女兒。因此急急趕到她家,與她分爭為何抵換。不料楊氏她倒不依,說小人把她兩個女兒都娶去了,欺負她孀居寡婦了。因此到老爺台前,求老爺判斷判斷。”包公問道:“趙國盛,你可認明是她大女兒麽?”趙國盛道:“怎麽認得不明呢?當初有我們親家在日,未作親時,她兩個女兒小人俱是見過的,大的極醜,小的甚俊。因小人愛她小女,才與小人兒子定了親事。那個醜的,小人斷不要的。”包公聽罷,點了點頭,便叫:“你二人且自回去,聽候傳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