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淄某翁之女,太學李生妻也。未嫁時,有術士推其造,決其必受官刑。翁怒之,既而笑曰:“妄言一至於此!無論世家女必不至公庭,豈一監生不能庇一婦乎?”既嫁,悍甚,指罵夫婿以為常。李不堪其虐,忿鳴於官。邑宰邵公準其詞,簽役立勾。翁聞之大駭,率子弟登堂,哀求寢息,弗許。李亦自悔,求罷。公怒曰:“公門內豈作輟盡由爾耶?必拘審!”既到,略詰一二言,便曰:“真悍婦!”杖責三十,臀肉盡脫。導史氏曰:“公豈有傷心於閨闥耶?何怒之暴也!然邑有賢宰,裏無悍婦矣。誌之,以補《循吏傳》之所不及者。”
【譯文】
臨淄縣城某老先生的女兒,是太學生李某的妻子。她未出嫁時,有一次,一位相麵的人給她算命,斷定她將來要受到官府的責罰。老先生起初一聽這話,對這相麵的人很不滿意,轉而一想又笑著說:“你荒唐到了如此地步!且不說大家世族的女兒不會到公堂上去拋頭露麵,難道我有功名的監生不能保護一個女人嗎?”
女兒出嫁後,性情十分凶悍,辱罵丈夫成了家常便飯。李某不堪忍受她的虐待,便一氣之下向官府控告了她。邵縣令接狀後準了李某的控告,發下捕人的傳票,打發公差立即去捉拿她。老先生聽到這件事,非常害怕,便率領家人到衙門哀求邵公不要受理這件官司。邵公沒有答應這一請求。這時,李某自己也感到有些後悔,請求撤訴。邵公生氣地說:“衙門裏的公事豈能任你們願告就告,願撤就撤?一定要捉來審問她!”被帶到公堂後,邵公稍稍審問一二句,便說:這真是個潑婦!判定杖打30下,結果打得她屁股上的肉都掉了下來。
異史氏說:“邵公難道有什麽難言之隱?怎麽發這麽大脾氣?這個縣裏有如此一位賢明的長官,鄉間就沒有潑婦了。記下這件事,以補史書‘循吏傳’的不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