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季霖攝篆沅江,初蒞任,見貓犬盈堂,訝之。僚屬曰:“此鄉中百姓,瞻仰風采也。”少間人畜已半;移時都複為人,紛紛並去。一日出謁客,肩輿在途。忽一輿夫急呼曰:“小人吃害矣!”即倩役代荷,伏地乞假。怒嗬之,役不聽,疾奔而去。遣人尾之。役奔入市,覓得一叟,便求按視。叟相之曰:“是汝吃害矣。”乃以手揣其膚肉,自上而下力推之,推至少股,見皮內墳起,以利刃破之,取出石子一枚,曰:“愈矣。”乃奔而返。後聞其俗有身臥室中,手即飛出,入人房闥,竊取財物。設被主覺,縶不令去,則此人一臂不用矣。
【譯文】
李季霖代理沅江縣令,初到任所,看到衙門裏擠滿了貓和狗,他非常驚訝。屬下人說:“這些貓和狗都是本鄉本土的百姓,前來瞻仰先生您的風采。”不多時,衙門裏出現的一半是人,一半是貓狗。又過了一段時間,這些貓狗都恢複了人的模樣,陸陸續續離開了這裏。
一天,李公去拜訪客人,轎子走在半路,突然,一名轎夫急喊:“我遭人陷害了”,立刻請別人代替他來抬轎子,趴在地上請假。李公很生氣,嚴厲地斥責他,轎夫也不答理,急忙跑開。李公派人在後麵跟著他,隻見這個轎夫跑到市場裏,找一位老翁,請他給看看。老頭相看後,對他說:“你是被陷害了”於是用手端起轎夫的手臂,從上往下用力推拿,當推拿到小腿時,隻見肉皮裏鼓起一個包,老頭用快刀割破它,從中取出一顆石頭子,說聲:“好了!”於是,轎夫便跑了回來。
後來,又聽說:沅江地方的風俗,一個人的身體躺在家裏,手卻能飛出去,到人家房裏偷盜錢財。如果被房主人發現,抓住這隻手,不放回去,那麽這個人的一隻手臂便從此廢了。
天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