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讀就懂的呂氏春秋

音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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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律的生成與分類

想象一下,音樂中有一種神奇的力量,它像樹木一樣,從黃鍾這個“種子”開始生長。黃鍾“生”出了林鍾,林鍾再生出太蔟,這樣一直生下去,直到無射生出仲呂。這裏的“生”可以理解為音樂上的衍生或變化。而“三分所生,益之一分以上生”和“三分所生,去其一分以下生”則是描述這些律音之間是如何具體變化的。簡單來說,就是通過某種比例關係,一個律音可以衍生出另一個律音。

黃鍾、大呂等前麵提到的幾個律音被認為是“上”律,而林鍾、夷則等後麵的則是“下”律。這種上下之分,可能與它們在音樂中的地位和作用有關。

十二律與天地之氣

在古代,人們認為天地之間的氣息會合並產生風。當太陽到達某個位置時,月亮則“鎖定”這種風,從而產生了十二律。這裏其實是在描述一種天文現象與音樂理論之間的聯係。例如,仲冬日短至時,就產生了黃鍾這個律音;而到了季冬日長至,則產生了蕤賓。

十二律與月份、人事活動

每個月份都與一個特定的律音相對應,並且這個月的氣候、天象和人事活動都與這個律音有關。例如:

?黃鍾之月,是土事不宜進行的月份,要慎重不要揭開什麽,以穩固天地的閉合,因為陽氣即將泄露。

?大呂之月,意味著一年即將結束,新的一年即將開始,所以農民們沒有什麽特別要做的。

?太蔟之月,陽氣開始生長,草木也開始茂盛,這是農民開始耕作的好時機,不能錯過。

以此類推,每個月份都有其特定的氣候和適宜或不適宜的活動。人們根據這些指導來安排自己的生活和農事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