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曰:由其道,功名之不可得逃,猶表之與影,若呼之與響。善釣者,出魚乎十仞之下,餌香也;善弋者,下鳥乎百仞之上,弓良也;善為君者,蠻夷反舌殊俗異習皆服之,德厚也。水泉深則魚鱉歸之,樹木盛則飛鳥歸之,庶草茂則禽獸歸之,人主賢則豪傑歸之。故聖王不務歸之者,而務其所以歸。
強令之笑不樂;強令之哭不悲;強令之為道也,可以成小,而不可以成大。
缶醯黃,蚋聚之,有酸;徒水則必不可。以狸致鼠,以冰致蠅,雖工,不能。以茹魚去蠅,蠅愈至,不可禁,以致之之道去之也。桀、紂以去之之道致之也,罰雖重,刑雖嚴,何益?
大寒既至,民暖是利;大熱在上,民清是走。是故民無常處,見利之聚,無之去。欲為天子,民之所走,不可不察。今之世,至寒矣,至熱矣,而民無走者,取則行鈞也。欲為天子,所以示民,不可不異也。行不異亂,雖信令,民猶無走。民無走,則王者廢矣,暴君幸矣,民絕望矣。故當今之世,有仁人在焉,不可而不此務;有賢主,不可而不此事。
賢不肖不可以不相分,若命之不可易,若美惡之不可移。桀、紂貴為天子,富有天下,能盡害天下之民,而不能得賢名之。關龍逢、王子比幹能以要領之死爭其上之過,而不能與之賢名。名固不可以相分,必由其理。
季春紀第三
作者:呂不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