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氏春秋(珍藏版)

原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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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曰:亂必有弟,大亂五,小亂三,訁刂亂三。故《詩》曰“毋過亂門”。所以遠之也。慮福未及,慮禍之,所以完之也。武王以武得之,以文持之,倒戈弛弓,示天下不用兵,所以守之也。

晉獻公立驪姬以為夫人,以奚齊為太子。裏克率國人以攻殺之。荀息立其弟公子卓。已葬,裏克又率國人攻殺之。於是晉無君。公子夷吾重賂秦以地而求入,秦繆公率師以納之。晉人立以為君,是為惠公。惠公既定於晉,背秦德而不予地。秦繆公率師攻晉,晉惠公逆之,與秦人戰於韓原。晉師大敗,秦獲惠公以歸,囚之於靈台。十月,乃與晉成,歸惠公而質太子圉。太子圉逃歸也。惠公死,圉立為君,是為懷公。秦繆公怒其逃歸也,起奉公子重耳以攻懷公,殺之於高梁,而立重耳,是為文公。文公施舍,振廢滯,匡乏困,救災患,禁**慝,薄賦斂,宥罪戾,節器用,用民以時,敗荊人於城濮,定襄王,釋宋,出穀戍,外內皆服,而後晉亂止。故獻公聽驪姬,近梁五、優施,殺太子申生,而大難隨之者五,三君死,一君虜,大臣卿士之死者以百數,離咎二十年。自上世以來,亂未嚐一。而亂人之患也,皆曰一而已,此事慮不同情也。事慮不同情者,心異也。故凡作亂之人,禍希不及身。

不苟論第四

作者:呂不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