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關涉《詩經》之講義十二篇,大體寫就於民國十七年十二月,其《周頌》一篇,十一月所寫,論文辭之一節,次年一月所補也。日中無暇,每晚十一時動筆寫之,一日之勞,已感倦怠,日之夕矣,乃須抽思,故文辭不遑修飾,思想偶涉枝節。講義之用本以代言,事既同於談話,理無取乎斷飾,則文言白話參差不齊之語,疏說校訂交錯無分之章,聊借此意自解而已。其中頗有新義,深愧語焉不詳,此實初稿,將隨時刪定,一年之後,此時麵目最好無一存也。此為論經之上卷,所敷陳諸題多為敘錄《詩經》而設,中卷將專論語言文字中事,下卷則談《詩經》旁涉所及之問題,均非今年所能寫就。若所寫就者,幸同學匡其失正其誤也。
“詩三百篇”自是一代文辭之盛,抑之者以為不過椎輪,揚之者以為超越李杜,皆非其實。文學無所謂進步,成一種有機體之發展則有之。故一詩之美,可以超脫時間,並非後來居上;而一體之成,由少而壯,既壯則老,文學亦不免此形役也。《詩經》之辭,有可以奕年永世者,《詩經》之體,乃不若五言七言之盛,則亦時代為之耳。欣賞之盛,盡隨主觀,鳩摩羅什有言,嚼飯與人,乃令嘔吐。故講習《詩經》最宜致力者,為文字語言之事,茲編未之及,留待中卷,以此事繁博非短時整理所能得其條貫。若論文辭一節,應人之請強為主觀之事作解說,恐去講章無幾,刪之亦可也。
《中國古代文學史講義》擬目中三節涉及《詩經》者(第二篇四、五、八),即以此卷代之。此卷所論為敘錄《詩經》,文學史中所應述說,理非二事,故不別作。
十八年一月二十日寫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