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鴻章傳(珍藏版)

第十二章結論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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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十六日(3.17)諭命李鴻章先行統兵入陝,掃除入陝之回。

三月廿四日(4.24)李起程赴襄陽。四月初十(5,10)抵達。

四月廿四日(5.24)自襄陽起程,五月初八抵洛陽。五月十六日(6.14)馳抵潼關暫駐。

五月廿五日(6.23)命曾國藩前赴天津查辦教案事件。

六月初六日(7.4)曾由保定赴天津辦案。初十日抵津,曉諭士民,嚴戒滋事。

六月十二日(7.10)李鴻章自潼關啟行,廿七日抵西安。

六月廿八日(7.26)以曾國藩病重派毛昶熙往津,並命蘇撫丁日昌赴津,會辦教案。法國兵船到津,著李鴻章移緩就急,酌帶郭鬆林等軍,克日馳赴近畿駐紮。

七月初五日(8.1)李上“遵旨帶軍赴直折”,稱已傳知郭鬆林、周傳盛等克日分別啟程。初七日,李先帶親軍八營由西安進發。十一日抵潼關。十四日渡黃河,擬由晉省取道井徑人直。

七月廿五日(8.21)李函丁日昌,謂津案結後,自強之策,大沽海口南北炮台及北塘等處應駐重兵,長江以炮台為經,輪船為緯。但保津畿長江自固根本,外人必不敢輕視。

七月廿六日(8.22)兩江總督馬新貽為張文祥所刺,翌日卒,年五十。

八月初三日(8.29)上諭直隸總督著李鴻章調補。同日,調曾國藩為兩江總督,以李鴻章為湖廣總督。

八月初七日(9.2)李鴻章行抵正定,十二日,行抵保定。十四日函曾國藩雲:“鴻章冒暑遠行,蒞省後委頓異常,不得不略為休息。兼以初政即犯眾惡,嗣後諸難設施。尊處能將凶犯議抵,依限議結。計鴻章到津接替,此外未了各事,必為一力擔承。”深懂為官之道。

八月廿五日(9.20)李抵天津。九月初六日(9.30)曾國藩交卸直隸總督關防印信與李鴻章。

十月十二日(11.4)李鴻章接辦天津機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