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邊文學

論“花邊文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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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默

近來有一種文章,四周圍著花邊,從一些副刊上出現。這文章,每天一段,雍容閑適,縝密整齊,看外形似乎是“雜感”,但又像“格言”,內容卻不痛不癢,毫無著落,似乎是小品或語錄一類的東西。今天一則“偶感”,明天一段“據說”,從作者看來,自然是好文章,因為翻來覆去,都成了道理,頗盡了八股的能事的。但從讀者看,雖然不痛不癢,卻往往滲有毒汁,散布了妖言。譬如甘地被刺,就起來作一篇“偶感”,頌揚一番“摩哈達麻”,咒罵幾通暴徒作亂,為聖雄出氣禳災,順便也向讀者宣講一些“看定一切”,“勇武和平”的不抵抗說教之類。這種文章無以名之,且名之曰“花邊體”或“花邊文學”罷。

這花邊體的來源,大抵是走入鳥道以後的小品文變種。據這種小品文的擁護者說是會要流傳下去的(見《人間世》:《關於小品文》)。我們且來看看他們的流傳之道罷。六月念八日《申報·自由談》載有這樣一篇文章,題目叫《倒提》。大意說西洋人禁止倒提雞鴨,華人頗有鳴不平的,因為西洋人虐待華人,至於比不上雞鴨。

於是這位花邊文學家發議論了,他說:“這其實是誤解了西洋人。他們鄙夷我們是的確的,但並未放在動物之下。”

為什麽“並未”呢?據說是“人能組織,能反抗,……自有力量,自有本領,和雞鴨絕不相同的緣故”。所以租界上沒有禁止苛待華人的規律。不禁止虐待華人,當然就是把華人看在雞鴨之上了。

倘要不平麽,為什麽不反抗呢?

而這些不平之士,據花邊文學家從古典裏得來的證明,斷為“不妨變狗”之輩,沒有出息的。

這意思極明白,第一是西洋人並未把華人放在雞鴨之下,自歎不如雞鴨的人,是誤解了西洋人。第二是受了西洋人這種優待,不應該再鳴不平。第三是他雖也正麵的承認人是能反抗的,叫人反抗,但他實在是說明西洋人為尊重華人起見,這虐待倒不可少,而且大可進一步。第四,倘有人要不平,他能從“古典”來證明這是華人沒有出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