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夜歸人

兒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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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下忽然起了一片孩子們暴動的聲音。他們的娘高聲喊著:“兩隻雄雞又在鬥了,爸爸快來勸解!”我不及放下手中的報紙,連忙跑下樓來。

原來是兩個男孩在打架:六歲的元草要奪九歲的華瞻的木片頭,華瞻不給,元草哭著用手打他的頭;華瞻也哭著,雙手擎起木片頭,用腳踢元草的腿。

我放下報紙,把身體插入兩孩子的中間,用兩臂分別抱住了兩孩子,對他們說:“不許打!為的啥事體?大家講!”元草竭力想擺脫我的手臂而向對方進攻,一麵帶哭帶嚷地說:“他不肯給我木片頭!他不肯給我木片頭!”似乎這就是他打人的正當理由。華瞻究竟比他大了三歲,最初靜伏在我的臂彎裏,表示不抵抗而聽我調解,後來吃著口聲辯:“這些木片頭原是我的!他要奪,我不給,他就打我!”元草用哭聲接著說:“他踢我!”華瞻改用直接交涉,對著他說:“你先打!”在旁作壁上觀的寶姊姊發表意見:“輕句還重句,先打嘸道理!”

背後另一個又發表一種輿論:“君子開口,小人動手!”我未及下評判,元草已猛力退出我的手臂,突然向對方襲擊。他們的娘看我排解無效,趕過來將元草擒去,抱在懷裏,用甘言騙住他。我也把華瞻抱在懷裏,用話撫慰他。兩孩子分別占據了兩親的懷裏,暴動方始告終。這時候,“五香……豆腐幹”的叫聲在後門外親切地響著,把臉上掛著眼淚的兩孩子一齊從我們的懷裏叫了出去。我拿了報紙重回樓上去的時候,已聽到他們複交後的笑談聲了。

但我到了樓上,並不繼續看報。因為我看剛才的事件,覺得比看報上的國際紛爭直截明了得多。我想:世間人與人的對待,小的是個人對個人,大的是團體對團體。個人對待中最小的是小孩對小孩,團體對待中最大的是國家對國家。在文明的世間,除了最小的和最大的兩極端而外,人對人的交涉,總是用口的說話來講理,而不用身體的武力來相打的。例如要掠奪,也必用巧妙的手段;要侵占,也必立巧妙的名義:所謂“攻擊”也隻是辯論,所謂“打倒”也隻是叫喊。故人對人雖懷怨害之心,相見還是點頭握手,敷衍應酬。雖然也有用武力的人,但“君子開口,小人動手”,開化的世間是不通行用武力的。其中唯有最小的和最大的兩極端不然:小孩對小孩的交涉,可以不講理,而通行用武力來相打;國家對國家的交涉,也可以不講理,而通行用武力來戰爭。戰爭就是大規模的相打。可知凡物相反對的兩極端相通似,或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