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雜病論

卷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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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發汗後病脈證並治第十七

發汗多亡陽,譫語者,不可下,與柴胡桂枝湯。和其榮衛,以通津液,後自愈。

此一卷,第十七篇,凡三十一證,前有詳說。

辨不可吐第十八

合四證,已具太陽篇中。

辨可吐第十九

大法,春宜吐。

凡用吐湯,中病即止,不必盡劑也。

病胸上諸實,胸中鬱鬱而痛,不能食,欲使人按之,而反有涎唾,下利日十餘行,其脈反遲,寸口脈微滑,此可吐之,吐之,利則止。

宿食,在上脘者,當吐之。

病人手足厥冷,脈乍結,以客氣在胸中;心下滿而煩,欲食不能食者,病在胸中,當吐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