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雪芹

夭折的一次相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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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雍正五年(1727 年)春天,曹家舉家回京歸旗時,馬夫人隻在家裏住了半年,因為蒙恩發還了通州張家灣住宅,他們又移居張家灣。這一住就是六年。

移居張家灣的原因很多,有一個上下皆具的同感是,生活習慣格格不入。尤其是在飲食上,連馬夫人都得米飯麵食間雜著吃,而且還有繁簡的不同。大家最不能忍受的一件事是吃餃子就是餃子,吃打鹵麵就是打鹵麵,也沒有別的菜。

最初,曹家自然是照自家的慣例,不過由奢入儉,少不得委屈些。那時三房仍如在江寧一樣,住在一起,錦兒當家,秋月管賬,夏雲掌廚,商量定規每天開三桌飯,裏頭一桌、外頭兩桌,五菜一湯,三葷兩素,有米飯、有饅頭。

日子一久,親友之間有了閑話:“他家還以為是在當織造、巡鹽禦史呢!排場照舊,看樣子私底下隱藏的家財真還不少。”

這話傳到曹頫耳朵裏,大為不安。他跟馬夫人說:入鄉隨俗,既然歸了旗,不便再照江南的習慣,讓人覺得標新立異,大非所宜。

馬夫人當然尊重他一家之主的地位,於是重新商量,改從北方的飲食習慣,頭一天吃炸醬麵,弄了八個麵碼兒,擺得倒也還熱鬧;第二天吃餃子,除了兩碟子醬菜,就是一碗下餃子的湯,名為原湯,可助消化。

到得晚上,曹震向錦兒抗議:“兩碟子下酒菜,再就隻有餃子了!這種日子,我可受不了。”

“受不了也得受!”錦兒答說,“你別鬧了!你的見識跟那位季姨娘一樣。”此時,曹震的原配夫人已去世,錦兒續做了續弦,還有了身孕,所以說話比以前硬氣了很多。

將自己跟姨娘相提並論,曹震認為是奇恥大辱,怒氣剛要發作,錦兒卻又發話了:“你等我說完,如果我比錯了,你再鬧也還不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