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武帝

設置內廷秘書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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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在治國決策中,必須有一個穩定而精幹的輔助性、顧問性團體來為他服務。漢初承襲秦製,朝廷中丞相直接輔佐皇帝,總領朝政事務。由於丞相多由開國功臣出任,威重權大,地位極顯。不僅對百官有統領的責任,更有任免、考課的權力。他們直接參與決策,製定法律政令,一定情況下,即使是皇帝的決定,也可保留執行。

漢武帝即位不久,舊日的功臣大都衰敗凋零。但按照當時慣例,丞相依然擁有極大的權力。丞相田蚡以皇帝的至親身份為丞相,獨斷專行。

當時,他所提的意見皇上一概接受,他所推舉的人,有的一起家就到兩千石的職位。權力幾乎超過了皇上。因此,對於相權的剝奪已不可避免。

為了使自己能夠直接掌握行政大權,漢武帝必須建立一個完全由自己控製運作的親信機構。後人為區別於外廷,將其稱作“中朝”。

“中朝”就是內廷,是由侍從皇帝左右的一批“尚書”“內侍”組成。

尚書本是少府之屬宮,漢初之尚書主要職掌文書,傳達詔令。漢武帝時開始利用其為內廷辦事人員,並一度用宦者充任,尚書令改稱“中書遏者令”,又設置仆射為尚書令之副職。後因國事日重,尚書機構亦隨之擴展,分事四曹各司其職。

由於漢武帝對尚書的重視,其職權漸漸擴大,地位也日益重要。此外,漢武帝通過賢良對策、官員薦舉及自薦等方式,集中選拔一批近侍之臣。他們由庶僚加銜侍中、諸曹、諸吏、散騎、小常侍、給事中,從而以加官之資入侍,成為皇帝的親信內臣。

據《漢書·百官公卿表》稱:侍中、中常侍可以出入禁中,諸曹受尚書事,諸吏得舉法,給事中掌顧問應對諸事。他們名義上是侍從之臣,實際上參與朝政謀劃、決策,甚至執行政令決策,成為權勢漸大的中朝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