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菩薩為什麽低眉嗎?李叔同談佛

佛法十疑略釋

字體:16+-

戊寅十月六日在安海金墩宗祠講

欲挽救今日之世道人心,人皆知推崇佛法。但對於佛法而起之疑問,亦複不少。故學習佛法者,必先解釋此種疑問,然後乃能著手學習。

以下所舉十疑及解釋,大半采取近人之說而敘述之,非是講者之創論。所疑固不限此,今且舉此十端耳。

一、佛法非迷信

近來知識分子,多批評佛法謂之迷信。

我輩詳觀各地寺廟,確有特別之習慣及通俗之儀式,又將神仙鬼怪等混入佛法之內,謂是佛法正宗。既有如此奇異之現相,也難怪他人謂佛法是迷信。

但佛法本來麵目則不如此,決無崇拜神仙鬼怪等事。其儀式莊嚴,規矩整齊,實超出他種宗教之上。又佛法能破除世間一切迷信而與以正信,豈有佛法即是迷信之理。

故知他人謂佛法為迷信者,實由誤會。倘能詳察,自不至有此批評。

二、佛法非宗教

或有人疑佛法為一種宗教,此說不然。

佛法與宗教不同,近人著作中常言之,茲不詳述。應知佛法實不在宗教範圍之內也。

三、佛法非哲學

或有人疑佛法為一種哲學,此說不然。

哲學之要求,在求真理,以其理智所推測而得之某種條件即謂為真理。其結果,有一元、二元、唯心、唯物種種之說。甲以為理在此,乙以為理在彼,紛紜擾攘,相非相謗。但彼等無論如何盡力推測,總不出於錯覺一途。譬如盲人摸象,其生平未曾見象之形狀,因其所摸得象之一部分,即謂是為象之全體。故或摸其尾便謂象如繩,或摸其背便謂象如床,或摸其胸便謂象如地。雖因所摸處不同而感覺互異,總而言之,皆是迷惑顛倒之見而已。

若佛法則不然。譬如明眼人能親見全象,十分清楚,與前所謂盲人摸象者迥然不同。因佛法須親證“真如”,了無所疑,決不同哲學家之虛妄測度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