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瑪。”
“在。”
“放歌。”
靠窗處,路明非在上了年頭的木桌上擺開筆墨,白花花的宣紙下是曾經住戶歪歪斜斜的筆記,依稀能辨認出寫的是“王子豪天下第一”。
路明非見了就覺得有緣,你也天下第一啊真是失敬失敬,我也是這不巧了嗎。
給筆添了添墨。
“放首二胡吧。”
“收到。”
假如讓卡塞爾的教授和學生們得知了他們的校園秘書諾瑪落到路明非手裏,竟成了個音控智能播放器,不知會作何想。
路明非也無奈啊,都人工智能了還不能變身,他都沒指望不知火舞,體積太大難度太高,來個夏娜也行吧,你看那身高你看那身材,多省材料,怎麽想都比不知火舞簡單對不對。
可惜諾瑪就是做不到。
窗外日頭正濃,麻雀叫的清脆,大爺大媽們聊著家長裏短,埋怨著菜市場的花菜又貴了五毛,誰家小孩談了對象,聊啊聊一分一秒也就慢慢的過,像天上的雲彩。
再往窗外瞧,對麵閣樓的向日葵迎著太陽生機勃勃,滿目滿心的暖煦。
路明非閉著眼,眉頭舒展,嘴角也淺淺的彎起。
他落筆。
購自路邊文具店十塊錢一支的粗劣毛筆,執在他手,竟也揮灑出了名匠狼毫的氣勢。
路明非運轉巧力一法何其精妙,尋常人自是望塵莫及,小說中功力高深者摘花飛葉皆可傷人,想他也曾有憑空擊出拳罡或是喚來風雪的手段。
雖如今修為低微,但應付個小小毛筆實是不在話下。
傳說中畫聖吳道子落筆可驚鬼神,意思呢就是鬼啊神啊看到了吳道子畫畫都得哭,您老實在畫的太好了。
盡管路明非寫的是書法而非丹青,但筆墨一道自有其共通處,技巧隻是旁的細枝末節,真個論起高低來,還得去見那筆墨中的風骨神韻。